Barcelona

比起高贵的马德里,我喜欢更世俗一点的巴塞罗那。

巴塞罗那奥运会的主体育场,是在原来的老体育场基础上翻建的,也就是把场地向下再挖深一点,增加几排看台而已,省老鼻子钱了。巴塞罗那奥组委还嫌钱省的不够多,居然租用了两艘豪华游轮停靠在港口,让运动员住在船上,奥运结束船就开走了,该干嘛干嘛,真抠门。
巴塞罗那出过两个艺术名人,一个是建筑师高迪(Antoni Gaudi),其实他不是出生在这里,但他的主要作品都建在巴塞罗那。我去看了Park Güell,很像童话中的世界:

我还去看了那个著名的“未完成大教堂”,路子是一样的:

这4个尖顶,多像玉米啊!看来上帝也是李宇春的粉丝。
巴塞罗那出的另一个著名艺术家是毕加索,当然,他也不是在这里出生的,但是他早期的艺术训练是在这里进行的,他在巴萨的住所如今被开辟成了毕加索博物馆,展出他先疯前的作品,看上去和其它欧洲古典画家没什么两样。但是,后来他去了趟巴黎,眼看巴黎的艺术家们都在自创商标了,就自创了一派,终成正果。
美术界其实也和古典音乐一样,古典画派都被老一辈艺术家玩到极致了,新人要想突围,只能独创一派。古往今来,成功的艺术家一定要有自己的商标,越独特越好,再不济也能混个眼熟。你看如今中国的那些“成功”的现代艺术家,哪个不是“具有鲜明个人风格”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你如果有机会,去全中国所有那些画家村看看吧,我敢肯定,几乎所有那些还在饿肚子的艺术家们都在挖空心思创立自己的商标呢。
什么?老画一种风格的画烦不烦?当然不烦,只要好卖就行。
我绝不是说他们伪善,换了我估计也会这样。我的意思是:艺术其实就是一种商品,没必要顶礼膜拜。你会崇拜一口电饭锅吗?不会吧。如果你喜欢某件作品,恭喜你,好好享受。如果你不喜欢,也别因为评论家们都说他是大师,就不自觉地怀疑自己的品味。就像下面这位巴塞罗那模特,你喜欢吗?

时尚界都流行这种模特,可如果你喜欢丰满一点的,那就去找一个丰满一点的吧,上镜的女人不一定上得了床。
在巴萨期间,我抽空看了《海角7号》,看完我就奇怪了,那个永远做愤青状,谁都不屌的男主角,最后不也得唱两首“慢板情歌”吗?他到底是真摇滚还是伪摇滚?
其实他是真是伪一点关系都没有,就像他到底为什么爱上那个女主角一样,我们不必知道原因,因为电影里必须出现爱情嘛!电影,好卖才是王道,不然你让投资方喝西北风去啊?
说了这么多,其实是说给我自己听的,一点科学根据都没有。我只是想弄明白,自己为什么对艺术越来越不感兴趣了,我给自己找的理由是:我看穿了他们的把戏,所以也就像老罗那样,看得很淡。
重贴一个我以前拍的视频,《我的窗外》。对比一下我前几天贴的录音室版本,你会发现,真实的生活远比艺术更加惊心动魄。

Flamenco

我在马德里看了一场弗拉明戈舞蹈表演,虽然很商业,但非常好看。

回想起来,我在很多旅游点看过很多非常商业的舞蹈演出,但印象最深的除了在阿根廷看的探戈,就是这次的弗拉明戈。有趣的是,两者都是基于西班牙语的艺术形式。

弗拉明戈发源于西班牙的安达卢西亚省,那里因为干旱,一直是西班牙一个比较穷的省份。穷地方出来的民歌很自然地有一股悲愤的情绪在里面,无论是老黑的布鲁斯,还是中国西北的民歌,都是如此。
但是弗拉明戈明显比西北民歌和纯布鲁斯要丰富得多,也好听得多,这是为什么呢?依我看,这一切都源自地理位置的不同。西班牙地处欧亚非交界处,因此当地的民间文化受到了三块大陆的影响。再加上吉普赛人的作用,使得弗拉明戈借鉴了5-6种音乐形式,吸取了各自的长处,自然好听。同样,弗拉明戈舞蹈也是非常好看的:

事实上,说西班牙语的国家都是如此。无论是西班牙还是南美洲,都是融合了再融合,所以它们的艺术非常发达,好东西多。世界上只有英语能与之媲美,其它语系,无论是中文、法文、德文、葡萄牙文、日语……都比不了。
艺术这玩意儿,太单一了就不会长久。想想所谓的欧洲古典音乐,无论是德国、奥地利和俄罗斯的交响乐,还是意大利的歌剧,以及纯粹的非洲和中国民歌,近百年来都处于停滞的状态,鲜有更新。老一辈艺术家已经把这些艺术的可能性都穷尽了,后人很难超越。
摇滚乐为什么至今仍然很有生命力?就是因为它胸怀比较宽广,什么都可以往里加。嘻哈乐也是这样,现在最流行的嘻哈乐也都不是那种老范儿的了,而是加进了很多新东西。
艺术是可以被穷尽的。了解了这一点,你就不会陷在艺术里面出不来了。
因为现场不能拍录像,贴一首其它的弗拉明戈歌曲吧:
Carmen Linares-《Del Molinete》:

他们的窗外只有蓝天

1947年,俄罗斯旅美钢琴家弗拉迪米尔·霍洛维茨(Vladimir Horowitz)44岁,事业正如日中天。

(霍洛维茨)
同一年,美国钢琴神童拜伦·贾尼斯(Byron Janis)刚满19岁,正处于事业的上升期。

(贾尼斯)
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从不收徒的霍洛维茨收下了贾尼斯。有一天,霍洛维茨决定教贾尼斯弹法国印象派作曲家莫里斯·拉威尔(Maurice Ravel)的一首名为《泉》(Jeaux d’Eaux)的作品,并嘱咐贾尼斯说,拉威尔曾经特意在曲谱上注明:整首曲子不得用一次踏板。贾尼斯试着这么做,却发现不用踏板的结果就是让这首曲子变得极为干涩,“就像一个干涸的泉”。
“我决定不听老师的,按照我自己的思路来弹。”贾尼斯后来说:“从那之后的30年里,我一直按照自己的理解来弹这首曲子,该用踏板的地方就用踏板。”但是,贾尼斯心里也一直犯嘀咕,不明白拉威尔为什么会写下那么一条不合情理的规定。
1970年代的某一天,贾尼斯终于得到机会去拜访拉威尔的故乡。拉威尔住在巴黎郊外的一幢小房子里,房间里仍然摆放着他生前使用的那架钢琴。那时贾尼斯已经成长为一名世界级钢琴家,因此得以被允许在那架钢琴上试试身手。大概是出于某种逆反心理吧,贾尼斯决定弹那首《泉》,而且用足了踏板。出乎意料的是,踏板让这首原本温柔和缓的曲子变得极具压迫感和侵略性,不忍卒听。贾尼斯仔细一想,终于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原来,这间屋子实在太小了,墙壁和钢琴靠得很近。如果使用踏板的话,过于戏剧化的音响没有地方释放,必然堆积在一起,原曲轻灵舒缓的特征就将消失殆尽。但是,如果是在音乐厅里弹奏这首曲子的话,不加踏板却会让曲子变得干涩平庸,毫无韵味。

(拉威尔)
“好的演奏家必须有严格的约束,”贾尼斯在总结这件事的教训时说:“但也必须给他们一定的自由。”

在古典音乐这一领域,绝大多数作品都是前人留下的,现代音乐家用自己的演奏来重新解读大师们的心思。流行歌坛也有这种现象,叫做“翻唱”。翻唱的好坏,取决于翻唱者对原作的理解。“小娟和山谷里的居民”的前两张专辑都是翻唱,我曾经提了很多意见,不是因为她们翻唱,而是歌曲选不好。其实,她们平时的演出有相当一部分曲目都是翻唱,但不知为什么,制作人却舍近求远,替她们选择了很多不适合他们的歌曲让她们来翻,结果不伦不类,完全听不出她们真正的心声。
很多好作品是很难翻唱的。除了怪癖的伦纳德·科恩(Leonard Cohen)之外,谁能在和相处7年的爱人分手之后,写下一首节奏欢快的《再见,玛丽安娜》(So Long, Marianne),却又在目睹了两名无家可归的姑娘在暴风雪中的挣扎之后,写下一首安静轻柔的《慈悲的姐妹》(Sisters of Mercy)呢?任何人翻唱的这两首歌,都和原版大相径庭,因为翻唱者很难领会科恩当时的心情。
所以说,翻唱其实是很难的。所幸,“山谷里的居民”即将出版的第三张唱片抛弃了翻唱,除了一首石久让作曲的无词吟唱版《天空之城》之外,剩下的10首歌全部都是自己的创作。她们有这个实力,因为小娟出道10多年来,自己创作过几百首歌曲,这10首歌是从她们平时唱得比较多的几十首作品里选出来的,全都经历过多次酒吧和舞台演出的考验。
这张新专辑的曲目如下:
01天空之城
02红布绿花朵
03山谷里的居民
04三只小鸟
05晚霞
06我的窗外
07我的家
08心的世界
09一朵花
10雨水浇花
11两个人

其中,我个人最喜欢的是《我的窗外》。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两年前在大理古城的一个酒吧里,在那个恍如世外桃源般的地方,小娟、黎强和于宙三人为我描绘了一幅色彩浓烈的山水画,闲散处如闲云野鹤,高潮起时则有如翻江倒海。那时的山谷居民们刚刚开始闯荡江湖,歌声中掩饰不住内心对外部世界的渴望和激情。
一晃两年过去了。这两年里发生了很多事情,山谷里的居民出去闯荡了一遭,又悄悄回到了山谷。新版的《我的窗外》,没有了翻江倒海的高潮,剩下的只有恬淡的心情。我曾经对新版的处理方式有些不满,但昨晚我再次聆听之后终于明白,新版更像她们现在的生活:躲在遥远的通州,每日唱唱歌,谈谈情,不理朝政,云淡风轻。她们的世界,是由花鸟鱼虫组成的。在她们的窗外,只剩下了蓝天。
就像贾尼斯所说的那样,要想让艺术家创作出好的作品,首先要给他们充足的自由。“山谷里的居民”想告诉我们什么呢?我觉得,他们在说,这个纷杂的世界,没有什么是永恒的。只要两个人相亲相爱,“再也没有别的,一切变得好遥远。”
静下心来,想想自己最近的生活,再来听听这张唱片,我听进去了。

我的窗外 
词曲:小娟
编曲:小娟&山谷里的居民
我的窗外有一片蓝天
天空中有时是白云一片
我喜欢那鸟儿飞来飞去
红屋绿木印在夕阳中
(等他来看我在夕阳中)
云儿在走  鸟儿在飞
我的心儿像天一样  一样的呀
吉他:黎强  长笛:刘晓光  打击乐:多米尼克  木贝司:张岭 
制作:小娟&山谷里的居民

冰岛小夜曲

冰岛的夜,冰火两重天。
雷克雅未克全城都用地热供暖,房间里热得可以裸体。可一出门,寒风刺骨,凄惨冷清。冰岛人都待在车里,路上走着的都是像我这样的孤魂野鬼。

如果写一首《冰岛小夜曲》,不可能像《绿岛小夜曲》那样悠扬。冰岛出过几个有名的歌手,在中国知名度最高的恐怕要算是Bjork和Sigur Ros。我一直不喜欢后者,听不惯他们营造出来的冰清玉洁,总觉得有点刻意,还不如干脆像Bjork大姐那样疯狂一把。
极端的地方出极端的音乐,要不北欧怎么流行死亡金属呢?我的导游大妈很喜欢给我们唱冰岛民谣,听上去像极了凯尔特民谣,温暖中带着苍凉。这不奇怪,冰岛的祖先们都是先去苏格兰为自己抢来一个凯尔特老婆,再来到冰岛过小日子,享受二人世界。
还真是货真价实的二人世界,因为冰岛每平方公里只有3人,逼着你练习独处。独处的人都有点心理病,善良一点的说法叫做“神经质”。《冰岛小夜曲》最后肯定要来点神经质,才算正宗。
前天在冰岛旅行的时候我听了一路Galaxie 500,他们虽说来自波士顿(3名成员均是哈佛学生),但波士顿也挺冷的不是?我觉得他们的音乐最符合冰岛的气质。
贴一首他们的成名作,Tugboat(拖船):

I don’t wanna stay at your party
I don’t wanna talk with your friends
I don’t wanna vote for your president
I just wanna be your tugboat captain
It’s a place I’d like to be
It’s a place I’d like to be
It’s a place I’d like to be
It’s a place I’d be happy
It’s a place I’d like to [...]

关于诺贝尔和平奖的感想

Percy’s Song
词:Bob Dylan
曲:传统民歌
Bad news, bad news,
Come to me where I sleep,
Turn, turn, turn again.
Sayin’ one of your friends
Is in trouble deep,
Turn, turn to the rain
And the wind.
Tell me the trouble,
Tell once to my ear,
Turn, turn, turn again.
Juliet prison
For ninety-nine years,
Turn, turn to the rain
And the wind.
Oh what’s the charge
Of how this came [...]

1=2

一个数学家要想在普通人面前显摆自己的聪明才智,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出一道关于无穷的数学题。比如,数学家问你:“1/2+1/4+1/8+1/16+……+1/(2的N次方,N=无穷大)=?”你想了想,回答说,等于1。“那么,你能证明吗?”数学家挑战性地问。你回答不出来。数学家得意地拿出一张早已画好的草图给你看:

“很明显,N越大,线段的总长度加起来就越接近1。当N等于无穷大的时候,线段长度就等于1了。”数学家说:“古代人就是用这个办法算π值的。比如,古罗马时代留下了一枚戒指,上面的图案是这样的。”

“这幅图的意思是说,一个圆可以被分成正N边型,N越大,N边型的周长就越接近圆周长。N边型是可以用几何方法算出来的,只要N足够大,得出的π值就越接近真正的π值,对吧?”
你点头称是,以为自己终于理解了无穷大的妙处。然后,数学家拿出了杀手锏。“再请看下面这张图。”

“最左边的图是等边三角形,边长假定为1。下一张图右边的线段长度仍然是1,左边被分成两个相等的等边三角形,边长是1/2。4条边总长度加起来是2。图3更近一步,把等边三角形分成4份,右边仍然是1,左边的锯齿总长度则还是2。依此类推下去,当把三角形分成无穷多份的时候,右边仍然是1,左边按理说应该还是2。但是,此时左边变成了几乎看不出来的细小的锯齿,总长度看起来变成了1。于是,这张图证明:1=2。”
这回轮到你傻眼了。1肯定不等于2,这是你从生下来就知道的常识。但是……你想不明白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上面这个故事选自一本通俗数学书,名叫《雨林中的欧几里德》。作者约瑟夫·马祖尔告诉读者,一般人的大脑中天生就存有数学的基本概念,比如1+1=2,两点之间只能画一条直线……诸如此类,我们可以称之为数学直觉。整座经典数学的大厦,都是基于少数几个数学直觉,我们称之为公理。这些公理之所以不需要证明,是因为人类从日常生活中早已千百次体会到了它们的准确性,因此在进化的过程中被固定在了大脑中。
但是,当数学介入无穷大的范畴时,人类的直觉就不管用了。这时就必须抛开直觉,换用另一套思维方式。比如上述1=2的问题,就是通过微积分来解决的。普通人不能仅凭直觉理解微积分,必须变换思路才行。
类似的思想,可以引申到日常生活的很多方面。比如,《科学美国人》杂志的专栏作家Michael Shermer 最近写了一篇文章,试图解释人类为什么经常容易犯统计错误。比如,你昨晚梦到某人,结果今天他就出了车祸,于是你觉得自己有了特异功能。其实呢,人类平均每晚要做5个梦,假定我们只能记住其中的十分之一,全中国加起来每天也会有6.5亿个梦被记住。假定其中有十分之一是关于某位朋友的,那么全中国每天被记住的关于朋友的梦就有6500万个!这样一算,你还会觉得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这次异灵事件很少见吗?
但是,大部分人不会这么算,他们会牢记那一次“异灵事件”,继而相信特异功能,或者别的什么神秘的理论。这是为什么呢?著名的科普作家理查德·道金斯提出一个说法,他认为人类生活的世界是一个“中间世界”,原子核内发生的事情对我们没有关系,我们不需要理解它们。同样,宇宙间发生的事情也是如此。换句话说,人类的直觉不能理解在超大或者超小尺度上发生的事情。要想理解它们,必须抛弃自己的直觉。
随着科技的进步,人口的数量越来越大,活动的范围越来越广,人类已经不得不面对一些超级事件了。举个简单的例子:人类从来没有进化出倒时差的功能,因为人类从来就不需要。但是飞机的出现使得人类必须学会倒时差,所以倒起时差来是那么地痛苦……
上面这个例子属于生理范畴,比较不容易冒犯读者。其实在思维领域,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大家好好想想吧。
随便说一句,音乐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有人说音乐是人类的普世价值,打死我也不信。就拿大家都说好的古典音乐来说,你去给一个从来没听过古典音乐的非洲人放莫扎特,他要是喜欢才奇怪呢。
如果你还不相信,那么请听下面这段钢琴曲:

这是美国著名的爵士钢琴演奏家Thelonious Monk演奏的《’Round Midnight》,1957年的录音。Monk的音乐一直被形容为“有棱角的、出乎意料的、有智慧的”,因为他的音乐感觉和那个时候的大多数听惯了古典音乐的人很不一样,或者说是“违反音乐直觉的”。就拿这首曲子来说,它原来是一首人人都会哼唱的通俗小调,但Monk在演奏的时候完全不按牌理出牌,你永远不会猜到他下一个音要弹什么。古典音乐里如果出现这样的音,会被认为是丑恶的。但是,当一部分听众习惯了爵士乐后,反而会特别喜欢这种出乎意料的声音。Monk现在被认为是Bebop爵士乐的奠基人之一,这可真不是我瞎吹的。

第一届世界智力运动会

今天看新闻,得知第一届世界智力运动会明天就要在北京开赛了。在此之前我居然一点消息都没听到,要么算我孤陋寡闻,要么说明智力运动会没人重视。
这次运动会将设围棋、桥牌、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和国际跳棋5项,这5项我都会玩,而且都曾经迷过一阵子。
80年代的大学生,很多都是“五毒俱全”。哪五毒?不是吃喝嫖赌抽,而是围棋、桥牌、中国象棋、麻将和军棋(特指四国大战)。记得我刚到美国的时候和另外两个中国来的学生住一间公寓,我们仨都是86级,都喜欢下围棋。每天晚上从学校回来,必然捉对厮杀一次。当然下的都是快棋,半小时定胜负那种。唉,现在有谁还有下棋的时间和心情?
没人跟我下棋,我就只好看书。围棋谱倒是经常在网上见到,可桥牌就见不到了。所以我喜欢出国,国外的英文报纸无一例外都会有桥牌,我每例必看。
看棋谱牌谱也有腻的时候,这时我就看通俗数学书。现在我每天的临睡读物是一本通俗数学演义,叫做《雨林中的欧几里德》,很好看。昨晚我刚好看到一个问题:怎样证明质数有无穷多?这个问题看似复杂,可那个证明,啧啧,真简单,真奇妙。
又到了每日一歌的时间。实在想不出哪首歌歌颂了数学的奇妙,只好凑一首沾点边的,Grateful Dead-《Ripple》。这首歌是受到日本俳句的启发而写成,俳句是一种只有3句的诗歌,一共有17个音节,按照5-7-5的顺序排列。日本人认为这样的结构能够更好地表达禅意(最近受小卓影响,狂迷日本电影,刚看了《武士的一分》,太好看了)。

Ripple 涟漪
If my words did glow with the gold of sunshine 如果我写的歌词能如金色的阳光般闪亮
And my tunes were played on the harp unstrung 如果我作的曲调被一把无弦的竖琴奏响
Would you hear my voice come thru the music 你还会在歌声中分辨出我的声音吗?
Would you hold it near as it were your own? 你还会珍视它,就像她属于你自己一样?
It’s a hand-me-down, the thoughts are broken 这歌声来自传统,可其内涵早已变了样
Perhaps they’re better left unsung 也许我们不应该再把她们歌唱
I don’t know, [...]

《来自民间的叛逆》也上网了

当当地址点这里;卓越地址点这里。
第二版正文726页,大开本,印刷很好,修改了上百处错误,加了彩色图片,我喜欢。
附上几个豆瓣读者为第一版写的书评,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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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介意看起来像枚书托
文/Prayer Savan
王小峰曾经在blog里写,你们要是不去买,我天天在这里推荐.我想我比他更有资格说这句话.因为第一,我自己买了书,想看的自可以来借;第二,我不是这本书的主编.
  
我对于书籍的趣味性总有一种偏执的态度,情节与人物薄弱,则好感先行减半,若再短了热情,这书就可以封存或送人了.因此,对于我来说,专家学者派民歌史往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不是因为激情澎湃,语言仿佛甩炮子儿,而是因为水分实在太少,看起来味同嚼蜡.让人高兴的是,翻到吉米.罗杰斯录最后一张唱片的故事时,我马上知道,自己手里拿的并不是又一本.
  
这的确不是一本明晰的历史,它叙事自在,纵横开阖,有时会搅昏你的脑袋,但不会让你变成美国民歌通.可是,它又的确会让你爱上一些人,爱上一些歌.有些人,有些歌,不先行了解,的确是无法热爱的.当然这也因人而异,对于我来说,这里若要举例,便是嬉皮士和鲍勃.迪伦.
  
即使是现在,我也要说,鲍勃.迪伦的嗓子决定他是个糟糕的歌手.看前十首歌时,你也许会在摸不着头脑之余,觉得他是个天才词作者,但十首往后,他就开始让你摸不着头脑之余依旧摸不着头脑了.可是,我们不能不爱这个有点臭脾气,有点摸不透,永远有新想法的年轻人.(是的,我是说,我们.你看,我已经像那些把”我的书是客观历史”喊得最响亮的人一样,在试图左右你的看法了.)新奇有趣的词中意象,让乐队即兴发挥的录音方法…当然,最重要的是,永远超前的思想.虽然插电民歌在当时为他赢来一片骂声,对于木吉他派来说,那些歌也确实不好听,但如书中所说,没有叛逆二字,就没有美国民歌.
  
西蒙和加芬克尔固然好听,但他们并没有像迪伦和贝兹一样,成为民歌之王,民歌之后.他们太过温和,太过非政治.
  
似乎所有围绕叛逆的话题最后总会归结到政治上来.这是不奇怪的.这两字并非单纯的国际关系与外交实践,当我们把政治话题的范围扩大到税收,女权,经济干预等方面时,它就成为一个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概念.也许西蒙的情歌会让人夜半自怜垂泪,但是,中”音乐已死”的喟叹会让人为逝去的歌手扼腕,会让自由人士质疑美国民主,而这就是民歌不同于流行歌曲的地方.
  
成功的作品总是在同行中彰显个性,却又在听众/观众中追求共性与共振的.也许自怜自恋方向的共振,我们已经不需要更多.
  
从同样角度看来,作为一本美国民歌史,本书中动辄花费大量篇幅介绍美国某种文化现象的相关历史,也就更不奇怪了.嬉皮士运动,LSD的历史,曼森家族事件…不理解这些,作者就无法震撼你,达到通过共鸣同化读者的险恶目的.何况,这些历史事件全都叫险恶作者介绍得嘻笑怒骂,精彩非常,由一个个生动的,几乎还没有成为历史的人物演绎出来,十分好看,让人摩拳擦掌,只恨所生非时.
  
我想别着粉色康乃馨去加州,我想亲见伍德斯托克的混乱与辉煌,我想救回红月之下的尼克.德雷克,我想给予菲尔.奥克斯他应该得到却始终未获的鼓励,我想叫鲍勃.迪伦永生,始终活在时代前方.
  
有些事,有些人,是该永恒的.不得不承认的是,我被袁越成功同化,爱上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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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来自民间的叛逆——美国民歌传奇》
文/陈陈
  
知道这书有好长一段日子了,最近才想该买了。在孔网辗转了些许周折,这上下本的书才到我手里。美国的纯本土音乐是印地安音乐,电视里我们也见过的,头上插着羽毛拍嘴巴叫的,等等。但后来美国的民族音乐,最土生土长的要算是布鲁斯了。而这本书里着重谈到的是民歌,也就是追根溯源其实是欧洲移民的后裔音乐(我是这么认为的)。说实话,地球上的流行音乐很大部分还就是欧洲世俗音乐的演变。欧洲的民族音乐应该是类似凯尔特之类的,而更多讲究唱的,或许就流变成世俗音乐了。再来,又分了古典和流行。
  
我的用词不规范,只是想说,所谓美国民歌,很多时候很难和欧洲的区分。再由于我们的音乐创作和音乐审美早就改造成偏西方的了,所以,美国民歌听着就很流行。这不是一种原始音乐。因为那种和流行音乐的亲缘关系,使我一直对民谣比较木。而本书作者袁越的字里行间却无处不散发着对民谣的热爱。
  
袁越喜欢音乐的人该比较熟悉了。《音像世界》以前是从古典发烧碟到戏曲都会关注的杂志,袁越的文章在90年代后期的时候,经常出现这本杂志上,摇滚乐,民谣,或者其它。
  
书到手顺便上网看到了他的照片,有点HIP HOP的样子,扎着个头巾。他的这书是在美国完成的,很花了他很多时间。说是美国民歌或许会吓跑一部分摇滚迷,其实这书还是和摇滚有很大关系的。 至少这本书介绍的大部分歌手都是带电的,民歌带电有时候就很难区分是不是流行或者摇滚歌曲了。
  
书从alan lomax 和他爸爸说起,他们是美国早期音乐的采录研究专家,我原来是非常看重这部分的,希望可以介绍很多他们传播的音乐。虽然看了,他们占的篇幅不大,但全书还是很值得一看。 上帝为你关上门,一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是这么说么?
  
全书有点小说的味道,用的基本是交叉叙事的方法,我们很容易在讲感恩而死的章节里看到穿插将鲍勃迪伦的逸事。语言比较轻松,像说书似的,比我现在的文字叙述方式严谨。常常会把歌手们几十年后的后话说出来,说出来还要加一句,“这是后话”,用以提示一下,某某歌手在后面还会介绍到。
  
这书介绍了几乎所有的民歌摇滚,民谣歌手和组合,连唱乡村的强丹佛也介绍了很多。还有嬉皮士、垮掉派都有好几页较详细的描述。连杀了波兰斯基他老婆(和她肚子里的孩子)的那个团体也很详细的介绍了一下。但大家不要担心这书会离题,因为2本书有800多页,豁几次边是没有问题的。
  
美国,正如我们所想,也正如我们曾经意识形态所描述的那样,比如说歌手们很嬉皮士的生活拉,抽大麻拉,热爱和平啦、斗争抗议啦之类的。全书弥漫了这种氛围。因为有很多史料,所以虽然是隔着文字,但我们似乎还能触摸那时候的空气,67年爱之夏或者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狂欢。
  
这是本歌手的传奇人生加八卦新闻加正史混杂而成的演义类的音乐指南,兼了解美国青年文化,意识形态的参考书。书中介绍了很多歌的歌词(中英文)和创作背景。
  
摘录点内容,算是我这个小随笔的结尾了:
  
● 使得格林威治村变成一个有80%意大利人、15%爱尔兰移民、5%先“疯”艺术家组成的奇怪的城中之城。
  
● 1945年,美国历史上最喜欢民歌的总统弗兰克林罗斯福因病去世,接替他的杜鲁门则是个古典音乐爱好者。
  
● 伍迪格思里~~这是他们的第二次婚姻~~女儿在四岁那年,一场火灾夺去了她幼小的生命。~~格思里身上的这种基因来自他母亲,他也得了这种不治之症!
  
● (披头士的录音师)发现素食的马哈里什居然在偷吃鸡~~还曾对这里来学习的女孩动手动脚~~(当时披头士跟着这位印度法师马哈里什是去印度修行的。)
  
● 面对这些吸着大麻,整天“爱”字不离口的新青年,(皮特)西格不知怎么办才好。
  
● 卡莱和米奇贾格尔偷偷好上了!~~他爱上卡莱的原因很简单~~两人都有一张大嘴!
  
● (感恩而死)是唯一在九十年代仍然做着六十年代事的乐队。
  
● (NICO)有一种据人以千里之外的冷艳气质~~其实不是NICO不爱理人,而是她有点耳聋。
  
● 菲尔奥克斯要把“猫王”和“切格瓦拉”合二为一,变成一个革命的猫王。(后来他自杀了,他有张唱片的封底是毛主席几首诗的英文版)
  
● 威廉伯勒斯和别人改造了一台频闪仪,把它的频率调到每秒8-13次,和人脑的阿尔法波频率相同。~~盯着这台做梦机看,据说有吃LSD才会有的幻觉。
  
● (在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上,主办方莫里斯正在找第2个上场的人,要求乡巴佬乔麦克唐纳上去。)
  “可我的乐队还没来阿?” 麦克唐纳说。
  “你不是一直想单飞吗,今天你就提前单飞吧。”
  “可我连吉他也没有,没有吉他怎么唱啊?”
  “吉他我去找,你就别管了。”一会儿,一把破旧的雅马哈木吉他出现在麦克唐纳面前。
  “没有背带可不行。” 麦克唐纳说。
  “这样就行了吧” 莫里斯随手拿起一根麻绳,把吉他的两边拴住。
  “那拔片呢?”
  “拿这个代替!” 莫里斯掏出一盒火柴,撕下一块硬纸。
  “还要有卡子”
  “等黑文斯(第一个在伍德斯托克亮声的歌手)下台后你管他借一个不就行了吗?”
  “黑文斯从来不用卡子,他用他的大拇指。”
  “可你叫我到哪里去给你找卡子阿!”
  (~~~)
  他们终于把穿着美国军服的麦克唐纳推上了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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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里的歌曲
文/beaa
于丹的书注水比较多,好处是随时拿起来都能看下去。
  
袁越的书没有水分,感觉像学术论文,又不象学术论文那样言语无味、面目可憎。不是随时拿起来都能看的那种书。心里比较安静的时候,看进去,感觉特别好。
  
看到41页,我才知道Nirvana那首著名的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原来翻唱的是铅肚皮。
  
大三的时候老在宿舍放Nirvana的纽约不插电,搞得民怨沸腾。同宿舍的一个女孩说:我恨柯特。尽管恨,但她们都觉得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和Lake of fire挺好听。
  
最近心浮气躁,书一直没看完。希望看完以后,连Lake of fire的出处也知道了。
  
在网上看到了书里的歌曲,可试听:
http://www.weimei.org/forum/content/198131  

一段音乐和它代表的一个生活瞬间(三十九)

我已经有3年没开过车了,倒也一点不想。这次在牙买加,我雇了辆1991年产的丰田Corola,载着我横穿牙买加岛,窜访博尔特的故乡。那个司机口音很重,我俩交流不畅,大部分时间都在听广播。牙买加可没有交通台,一水儿都是音乐,还都是舞曲类。我把车窗拉下,胳膊搭在窗台,摇头晃脑,不亦快哉。
突然就想起了2000年的夏天。那一年我和女朋友决定开着我那辆老吉普,去犹他州的国家公园转一圈。
回想起来,那是我的第一次真正的自驾自由行,事先大致画了个路线图就上路了。我俩走走停停,想去哪去哪,想干嘛干嘛,完全的信马游缰。
那一天我俩去了犹他的“拱洞国家公园”(Arch National Park),从入口处徒步了一个多小时,才到达那个最著名的拱洞:

(网上盗图)
那天正好刮大风,站在拱洞的中心,一不小心就会被吹下万丈深渊。我俩匍匐着前进,最后互相搀扶着爬到了拱洞下。
再偷一张:

从公园出来已是黄昏,我决定连夜开车去下一站。月光下,周围是黑魆魆的山,如鬼魅般缓缓地从车窗前飘过。为了提神,我放进一盘电子音乐磁带,这首歌响了起来:

Dubtribe Sound System-Do It Now
(Remixed by Everything But The Girl)
You say you’re lonely
Don’t care anymore
Emptiness abounds
and love surrounds
the hole besides your heart
You’re feeling so sad,
And it’s never been this bad..before
Don’t wanna change the world
But I’m gonna change your mind
I’ll only say that if you stay
Love is what you’ll find
But you’re gone…’cause love takes [...]

牙买加在牙买加

去牙买加之前,我以为自己很了解这个国家。毕竟我在写那本《嘻哈乐历史》的时候,曾经花了很多时间研究过牙买加文化和音乐历史。
书上说,牙买加不仅有Reggae,更是当今流行的两大音乐风格-电子音乐(尤其是舞曲)和嘻哈乐(尤其是Rap部分)的鼻祖。牙买加还有Rastafari,就是Bob Marley信仰的宗教。Rastaman相信牙买加人的根在非洲,埃塞俄比亚的国王海尔·塞拉西是新的上帝。怎么?听起来像某种邪教是吗?确实Rastafari在很多方面像邪教,比如他们相信自然的力量,只吃草药,不看医生。再比如他们相信男人的神力会被截肢所破坏,所以当Marley在脚趾上发现了皮肤癌后,拒绝截肢,最后死于癌细胞扩散,享年38岁。
当博尔特以人类从来没有过的速度飞奔过终点的时候,我真的以为Rastafari显灵了。这是一个多么好的故事啊!美国阴影下的一个小岛上,生活着一群非洲黑奴的后代。他们不买美国的帐,把视线转向非洲,转向自己的祖先,从自己的故土寻找力量。经过多年的挣扎,他们终于成功了。他们的成功是尊重祖先的结果,是全球化时代民间信仰和传统文化的一次突围……这不正是媒体喜欢的调调吗?
就是在这种心情下,我踏上了牙买加的土地。
我看到了一个怎样的牙买加呢?牙买加首都金斯顿是一个巨大的贫民窟,帮派战争不断。更多的人把家搬到了“上城”,那里和美国郊区几乎没有任何差别。
牙买加依然随处可以闻到大麻烟的味道,但Reggae已经不再流行。现在最流行的是Dance Hall Music,就是一种有点Rap的快节奏舞曲,充满了暴力和歧视同性恋的歌词。
Marley的家位于金斯顿上城,一个足以让全世界大款们羡慕的深宅大院。他一生一共和9个女人生了11个孩子,其中和妻子生了3个,另外8个是和8个不同的女人生的,其中7个是在结婚后。
牙买加的农村相当富有,每户人家都有自己的土地。博尔特一家就有20多英亩,约合120亩!博尔特的“剑指终点”不是豪气逼人,那个动作其实只是一种舞姿而已。
牙买加年轻人并不想回非洲,他们的根在牙买加。他们甚至说,如果没有奴隶制,他们就不会来牙买加了!
牙买加年轻人喜欢田径,正是因为田径可以帮助他们获得美国大学的奖学金,实现去美国大学读书的梦想。
……
真正的牙买加,不在历史书中,不在唱片店里。真正的牙买加,也不在北京,不在云南,不在我们的一相情愿中。
牙买加在牙买加。
附上一首Marley的亲密战友Peter Tosh的一首非典型牙买加歌曲,Fools Die:

Fools Die
The lips of the righteous teaches many
But fools die for want of wisdom
The rich man’s wealth is in the city
Vexation(烦恼) of the soul is vanity
Destruction of the poor is their poverty
The poor man’s wealth is in a holy, holy place
Why do you fight each other
Why do yo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