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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正文726页,大开本,印刷很好,修改了上百处错误,加了彩色图片,我喜欢。
附上几个豆瓣读者为第一版写的书评,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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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介意看起来像枚书托
文/Prayer Savan
王小峰曾经在blog里写,你们要是不去买,我天天在这里推荐.我想我比他更有资格说这句话.因为第一,我自己买了书,想看的自可以来借;第二,我不是这本书的主编.
我对于书籍的趣味性总有一种偏执的态度,情节与人物薄弱,则好感先行减半,若再短了热情,这书就可以封存或送人了.因此,对于我来说,专家学者派民歌史往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不是因为激情澎湃,语言仿佛甩炮子儿,而是因为水分实在太少,看起来味同嚼蜡.让人高兴的是,翻到吉米.罗杰斯录最后一张唱片的故事时,我马上知道,自己手里拿的并不是又一本.
这的确不是一本明晰的历史,它叙事自在,纵横开阖,有时会搅昏你的脑袋,但不会让你变成美国民歌通.可是,它又的确会让你爱上一些人,爱上一些歌.有些人,有些歌,不先行了解,的确是无法热爱的.当然这也因人而异,对于我来说,这里若要举例,便是嬉皮士和鲍勃.迪伦.
即使是现在,我也要说,鲍勃.迪伦的嗓子决定他是个糟糕的歌手.看前十首歌时,你也许会在摸不着头脑之余,觉得他是个天才词作者,但十首往后,他就开始让你摸不着头脑之余依旧摸不着头脑了.可是,我们不能不爱这个有点臭脾气,有点摸不透,永远有新想法的年轻人.(是的,我是说,我们.你看,我已经像那些把”我的书是客观历史”喊得最响亮的人一样,在试图左右你的看法了.)新奇有趣的词中意象,让乐队即兴发挥的录音方法…当然,最重要的是,永远超前的思想.虽然插电民歌在当时为他赢来一片骂声,对于木吉他派来说,那些歌也确实不好听,但如书中所说,没有叛逆二字,就没有美国民歌.
西蒙和加芬克尔固然好听,但他们并没有像迪伦和贝兹一样,成为民歌之王,民歌之后.他们太过温和,太过非政治.
似乎所有围绕叛逆的话题最后总会归结到政治上来.这是不奇怪的.这两字并非单纯的国际关系与外交实践,当我们把政治话题的范围扩大到税收,女权,经济干预等方面时,它就成为一个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概念.也许西蒙的情歌会让人夜半自怜垂泪,但是,中”音乐已死”的喟叹会让人为逝去的歌手扼腕,会让自由人士质疑美国民主,而这就是民歌不同于流行歌曲的地方.
成功的作品总是在同行中彰显个性,却又在听众/观众中追求共性与共振的.也许自怜自恋方向的共振,我们已经不需要更多.
从同样角度看来,作为一本美国民歌史,本书中动辄花费大量篇幅介绍美国某种文化现象的相关历史,也就更不奇怪了.嬉皮士运动,LSD的历史,曼森家族事件…不理解这些,作者就无法震撼你,达到通过共鸣同化读者的险恶目的.何况,这些历史事件全都叫险恶作者介绍得嘻笑怒骂,精彩非常,由一个个生动的,几乎还没有成为历史的人物演绎出来,十分好看,让人摩拳擦掌,只恨所生非时.
我想别着粉色康乃馨去加州,我想亲见伍德斯托克的混乱与辉煌,我想救回红月之下的尼克.德雷克,我想给予菲尔.奥克斯他应该得到却始终未获的鼓励,我想叫鲍勃.迪伦永生,始终活在时代前方.
有些事,有些人,是该永恒的.不得不承认的是,我被袁越成功同化,爱上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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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来自民间的叛逆——美国民歌传奇》
文/陈陈
知道这书有好长一段日子了,最近才想该买了。在孔网辗转了些许周折,这上下本的书才到我手里。美国的纯本土音乐是印地安音乐,电视里我们也见过的,头上插着羽毛拍嘴巴叫的,等等。但后来美国的民族音乐,最土生土长的要算是布鲁斯了。而这本书里着重谈到的是民歌,也就是追根溯源其实是欧洲移民的后裔音乐(我是这么认为的)。说实话,地球上的流行音乐很大部分还就是欧洲世俗音乐的演变。欧洲的民族音乐应该是类似凯尔特之类的,而更多讲究唱的,或许就流变成世俗音乐了。再来,又分了古典和流行。
我的用词不规范,只是想说,所谓美国民歌,很多时候很难和欧洲的区分。再由于我们的音乐创作和音乐审美早就改造成偏西方的了,所以,美国民歌听着就很流行。这不是一种原始音乐。因为那种和流行音乐的亲缘关系,使我一直对民谣比较木。而本书作者袁越的字里行间却无处不散发着对民谣的热爱。
袁越喜欢音乐的人该比较熟悉了。《音像世界》以前是从古典发烧碟到戏曲都会关注的杂志,袁越的文章在90年代后期的时候,经常出现这本杂志上,摇滚乐,民谣,或者其它。
书到手顺便上网看到了他的照片,有点HIP HOP的样子,扎着个头巾。他的这书是在美国完成的,很花了他很多时间。说是美国民歌或许会吓跑一部分摇滚迷,其实这书还是和摇滚有很大关系的。 至少这本书介绍的大部分歌手都是带电的,民歌带电有时候就很难区分是不是流行或者摇滚歌曲了。
书从alan lomax 和他爸爸说起,他们是美国早期音乐的采录研究专家,我原来是非常看重这部分的,希望可以介绍很多他们传播的音乐。虽然看了,他们占的篇幅不大,但全书还是很值得一看。 上帝为你关上门,一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是这么说么?
全书有点小说的味道,用的基本是交叉叙事的方法,我们很容易在讲感恩而死的章节里看到穿插将鲍勃迪伦的逸事。语言比较轻松,像说书似的,比我现在的文字叙述方式严谨。常常会把歌手们几十年后的后话说出来,说出来还要加一句,“这是后话”,用以提示一下,某某歌手在后面还会介绍到。
这书介绍了几乎所有的民歌摇滚,民谣歌手和组合,连唱乡村的强丹佛也介绍了很多。还有嬉皮士、垮掉派都有好几页较详细的描述。连杀了波兰斯基他老婆(和她肚子里的孩子)的那个团体也很详细的介绍了一下。但大家不要担心这书会离题,因为2本书有800多页,豁几次边是没有问题的。
美国,正如我们所想,也正如我们曾经意识形态所描述的那样,比如说歌手们很嬉皮士的生活拉,抽大麻拉,热爱和平啦、斗争抗议啦之类的。全书弥漫了这种氛围。因为有很多史料,所以虽然是隔着文字,但我们似乎还能触摸那时候的空气,67年爱之夏或者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狂欢。
这是本歌手的传奇人生加八卦新闻加正史混杂而成的演义类的音乐指南,兼了解美国青年文化,意识形态的参考书。书中介绍了很多歌的歌词(中英文)和创作背景。
摘录点内容,算是我这个小随笔的结尾了:
● 使得格林威治村变成一个有80%意大利人、15%爱尔兰移民、5%先“疯”艺术家组成的奇怪的城中之城。
● 1945年,美国历史上最喜欢民歌的总统弗兰克林罗斯福因病去世,接替他的杜鲁门则是个古典音乐爱好者。
● 伍迪格思里~~这是他们的第二次婚姻~~女儿在四岁那年,一场火灾夺去了她幼小的生命。~~格思里身上的这种基因来自他母亲,他也得了这种不治之症!
● (披头士的录音师)发现素食的马哈里什居然在偷吃鸡~~还曾对这里来学习的女孩动手动脚~~(当时披头士跟着这位印度法师马哈里什是去印度修行的。)
● 面对这些吸着大麻,整天“爱”字不离口的新青年,(皮特)西格不知怎么办才好。
● 卡莱和米奇贾格尔偷偷好上了!~~他爱上卡莱的原因很简单~~两人都有一张大嘴!
● (感恩而死)是唯一在九十年代仍然做着六十年代事的乐队。
● (NICO)有一种据人以千里之外的冷艳气质~~其实不是NICO不爱理人,而是她有点耳聋。
● 菲尔奥克斯要把“猫王”和“切格瓦拉”合二为一,变成一个革命的猫王。(后来他自杀了,他有张唱片的封底是毛主席几首诗的英文版)
● 威廉伯勒斯和别人改造了一台频闪仪,把它的频率调到每秒8-13次,和人脑的阿尔法波频率相同。~~盯着这台做梦机看,据说有吃LSD才会有的幻觉。
● (在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上,主办方莫里斯正在找第2个上场的人,要求乡巴佬乔麦克唐纳上去。)
“可我的乐队还没来阿?” 麦克唐纳说。
“你不是一直想单飞吗,今天你就提前单飞吧。”
“可我连吉他也没有,没有吉他怎么唱啊?”
“吉他我去找,你就别管了。”一会儿,一把破旧的雅马哈木吉他出现在麦克唐纳面前。
“没有背带可不行。” 麦克唐纳说。
“这样就行了吧” 莫里斯随手拿起一根麻绳,把吉他的两边拴住。
“那拔片呢?”
“拿这个代替!” 莫里斯掏出一盒火柴,撕下一块硬纸。
“还要有卡子”
“等黑文斯(第一个在伍德斯托克亮声的歌手)下台后你管他借一个不就行了吗?”
“黑文斯从来不用卡子,他用他的大拇指。”
“可你叫我到哪里去给你找卡子阿!”
(~~~)
他们终于把穿着美国军服的麦克唐纳推上了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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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里的歌曲
文/beaa
于丹的书注水比较多,好处是随时拿起来都能看下去。
袁越的书没有水分,感觉像学术论文,又不象学术论文那样言语无味、面目可憎。不是随时拿起来都能看的那种书。心里比较安静的时候,看进去,感觉特别好。
看到41页,我才知道Nirvana那首著名的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原来翻唱的是铅肚皮。
大三的时候老在宿舍放Nirvana的纽约不插电,搞得民怨沸腾。同宿舍的一个女孩说:我恨柯特。尽管恨,但她们都觉得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和Lake of fire挺好听。
最近心浮气躁,书一直没看完。希望看完以后,连Lake of fire的出处也知道了。
在网上看到了书里的歌曲,可试听:
http://www.weimei.org/forum/content/19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