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乡村的秋天是很能让人沉迷的。
你是否记得你们曾经走过的小路?
你是否还记得脚踩树叶时发出的沙沙声?
你是否还记得你们离开小路,向密林深处走去,试图发现奇迹:
猛一抬头,却看见远处的一座古堡,悄然等在那里:
你们走出森林,坐在石凳上,说了一会话:
你跟她说了些什么?你还记得吗?
Then, what happened?
Travis-《Before You Were Young》:
in the days before you were young
we used to sit in the mourning sun
we used to turn the radio on
what happened?
we’d see our lies in the eyes of faith
and take our cradles to the grave
well even then we never saved
from danger
and if you ever leave me come
i will [...]
昨天去参观了Palo Alto的一家生物技术公司,发现对方居然正在使用基于生物芯片技术的高效药物筛选机。我当年要是没辞职,很可能就在干这个:
旁边有个传统生物实验室,假如当年我没去San Jose,估计会是这个状态:
但是我现在却待在这家旅馆里写博客:
假若昨天来临,我还会不会选择现在的生活呢?我会更加快乐吗?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很难。
1,今天和刘翔同机飞旧金山,没想到丫过海关也得被询问好长时间。
2,空姐知道丫在飞机上,激动得连话都说不利索了:“欢迎大家乘坐本次国航班机飞往旧山鸡。”
3,空姐问我:“鸭肉还是驴肉?”我犹豫了一下,点了鸭肉。
4,后来得知是鱼肉,看来穆斯林和印度教徒在中国的势力都很强盛,猪和牛都吃不得。
5,早饭可以选西餐,是鸡蛋饼加土豆饼。如果你不幸选了中餐,上来的是一盆稀饭,外加一带榨菜。
6,17年前,我第一次坐飞机,就是从北京飞旧金山。记得当时空姐发食品时我兴奋死了,心想,飞机餐就这么高级,到了美国还不得天天面包黄油?
7,当时我身上只带了4张100元面值的美钞。我跟邻座的美国老太太侃了一路,骗取了她的信任。临下飞机时她给了我一个25美分硬币,我用我挣到的这第一笔美金打了个长途电话给我未曾谋面的师兄Scott,让他去凤凰城机场接我。
8,记得那天我坐在靠窗的位置。我盯着下面那一排排汽车,心里暗暗发誓:我这辈子再也不回国了。
9,17年后的今天,飞机降落在旧金山国际机场时我睡着了。
10,17年前,我的耳朵一直堵着,直到第二天才彻底通了。17年后的今天,我打了个哈欠就通了。虽然现在很困,但是不能睡,晚上看棒球决赛。Ray加油!
十二
旧金山有一座非常有名的天主教堂,我曾经去参加过一个周日弥撒。教友们下跪祈祷什么的我觉得都还好,但是结尾的时候,一群孩子从后面走了出来,在大人的带领下绕场一周,宣誓效忠圣母。这些孩子,在尚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的时候,就都被洗脑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长大后都会成为铁杆教徒,包括我当时的那女友在内。那次就是她带我去的教堂,出门后我俩就分手了。
人和鸭子一样,都会把生平见到的第一个活物当作精神支柱,如果那个活物是猪,也只好认了。
我见到的第一个活物是什么呢?答案是《十万个为什么》。前几天我父母搬家,整理出一大堆旧书,我一眼看见了那捆准备卖到废品收购站的《十万个为什么》,当即扑上去抢下。那是我的《圣经》啊,怎么能当废纸卖呢?
我把《圣经》请回家,沐浴更衣,再点上一炷香,然后迫不及待地打开第一本。阿嚏!书上都是灰,妈的呛死我了。
十三
这套《十万个为什么》第1-14册是红皮,每册3毛6到4毛9不等,我爸竟然一本没丢。后面的改成了蓝皮,价格差不多,但可惜只剩下了3本。
这套书每本讲一个科目,但封面上没标明,还是我爸爸仔细地在书脊上分别写上了“化学”、“物理”、“天文”、“气象”等字样。第一本讲的是数学,出版于1970年8月,定价4毛6。我爸在扉页上注明“72.12,北京”。那一年,我4岁,即将从上海搬到北京和父母团聚。我爸买的是重印版,《重版说明》里写着:
《十万个为什么》这套书(1962年第一版,1965年修订本),过去在叛徒、内奸、公贼刘少奇的反革命修正主义文艺黑线和出版黑线的影响下,存在不少错误,没有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脱离三大革命运动实际,不少内容宣扬了知识万能,追求趣味性。散布了封、资、修的毒素。
翻开目录,我看到了这样的内容:“车床能无级变速吗?”、“打麦场应该设置在哪里?”、“a+b和a-b哪一个大?”、“为什么车轮是圆的?”……
这?这难道就是我朝思暮想的《圣经》吗?再看第二本,《力学》,结果更离奇,全是教人怎么造桥,怎么修路,怎么扔手榴弹,怎么打飞机的。正文里不时出现黑体字,那是毛主席他老人家说的话,用来验证科学的重要性和准确性。
再往后翻,所有17本都是如此。真不能想象还在上小学的我是怎么把这套书看完的,又是因为这么对这套书念念不忘的。
看来,我第一个看到的活物还真是一头猪,我前女友第一个见到的反而有可能是只鸭子呢!猪非鸭,焉知鸭之乐?于是,我这头猪放走了一个好姑娘。
每日一歌-巴奈《Talaluki》:
今天看新闻,得知第一届世界智力运动会明天就要在北京开赛了。在此之前我居然一点消息都没听到,要么算我孤陋寡闻,要么说明智力运动会没人重视。
这次运动会将设围棋、桥牌、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和国际跳棋5项,这5项我都会玩,而且都曾经迷过一阵子。
80年代的大学生,很多都是“五毒俱全”。哪五毒?不是吃喝嫖赌抽,而是围棋、桥牌、中国象棋、麻将和军棋(特指四国大战)。记得我刚到美国的时候和另外两个中国来的学生住一间公寓,我们仨都是86级,都喜欢下围棋。每天晚上从学校回来,必然捉对厮杀一次。当然下的都是快棋,半小时定胜负那种。唉,现在有谁还有下棋的时间和心情?
没人跟我下棋,我就只好看书。围棋谱倒是经常在网上见到,可桥牌就见不到了。所以我喜欢出国,国外的英文报纸无一例外都会有桥牌,我每例必看。
看棋谱牌谱也有腻的时候,这时我就看通俗数学书。现在我每天的临睡读物是一本通俗数学演义,叫做《雨林中的欧几里德》,很好看。昨晚我刚好看到一个问题:怎样证明质数有无穷多?这个问题看似复杂,可那个证明,啧啧,真简单,真奇妙。
又到了每日一歌的时间。实在想不出哪首歌歌颂了数学的奇妙,只好凑一首沾点边的,Grateful Dead-《Ripple》。这首歌是受到日本俳句的启发而写成,俳句是一种只有3句的诗歌,一共有17个音节,按照5-7-5的顺序排列。日本人认为这样的结构能够更好地表达禅意(最近受小卓影响,狂迷日本电影,刚看了《武士的一分》,太好看了)。
Ripple 涟漪
If my words did glow with the gold of sunshine 如果我写的歌词能如金色的阳光般闪亮
And my tunes were played on the harp unstrung 如果我作的曲调被一把无弦的竖琴奏响
Would you hear my voice come thru the music 你还会在歌声中分辨出我的声音吗?
Would you hold it near as it were your own? 你还会珍视它,就像她属于你自己一样?
It’s a hand-me-down, the thoughts are broken 这歌声来自传统,可其内涵早已变了样
Perhaps they’re better left unsung 也许我们不应该再把她们歌唱
I don’t know, [...]
在神奇的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各种印刷粗糙、封面暴露得惊人的准黄色小说在祖国二、三线城市的廉价书摊(特别是长途汽车站和火车站的地摊)上云集,它们和各种打着“法制文学”、“生命科学”、“人体艺术”旗号的冒牌杂志纠结在一起,在适龄青少年之中广泛流传。这些小说大多是由一线城市中没有前途的文学青年批量生产出来的,但雇佣他们的书商往往会在书的封面上印上各种似是而非的外国人名,使它们看上去更像是一本翻译过来外国畅销小说,为了增强吸引力,这些本土出产的外国小说甚至不惜盗用真实的外国丛书名。我在中学时代看的第一本007小说就是这种具有高度的后现代匿名性和戏仿性的杜撰之作。
我清楚地记得,这本我在中学男厕所的大便隔间里捡到的007小说叫做《欲海狂谍007》,由一个我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听说过的出版社出版,封面是几个穿着豹纹泳装、舌头做毒蛇吐信状的金发美女,一个留着大鬓角、举着手枪的外国男人穿着一件猥琐得更像是睡袍的风衣站她们中间,脸上露出神勇而淫荡的微笑,作者署名为:(英)毕格•莱尔。
和伊恩•弗莱明的正版007系列相挂靠的是,这位毕格•莱尔笔下的007当然也叫詹姆斯•邦德,也隶属于军情六处,向他发号施令的神秘人物也叫M女士。不同的是,这是一本彻头彻尾的“很黄很暴力”的地摊文学,其推理情节之简陋完全不能与书名中的“谍”字相匹配,不过,由于它在其他方面大行铺陈之能事,倒是非常满足书名中的“欲”字所提供的阅读期待。正因此,我几乎是喘着气在大便隔间里读完了这本所谓的“007”,同时非常悲愤地发现,很多关键的页码都已经被在我之前如厕的人撕下来带走了。
受这本《欲海狂谍007》的影响,直到我上大学之前,我都一直以为007系列是一种很垃圾、很糟糕的危害阳光少年身心健康的毒草。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我进了大学以后,好几次听见班里那些举止端庄的女生肆无忌惮地在自习室里谈论那个叫做詹姆斯•邦德的家伙,我觉得无比诧异,难道女生们也都看地摊上很黄很暴力的小册子么?难道大城市开放到了大家可以随意在公共场合谈论那些小城市的坏学生们只能躲在大便隔间里抖抖索索地翻阅的话题了么?
后来看到了007系列的电影(当然,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所有007系列的电影都顶着一个很搞笑的港译帽子:“铁金刚”系列),也知道了007的原作者不叫毕格•莱尔而叫伊恩•弗莱明,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不平等感:凭什么那些被大城市的孩子当成时尚来接受的东西在俺们小地方变得如此莫名其妙?信息的不对称、文化资源的分配不均如果不彻底解决的话,小地方的孩子们在他们的青春期永远都只能遭遇到被大城市抛掷出来的荒诞的文化赝品。正因此,10多年来我对正版007系列电影并不十分感冒,包括对即将公映的最新一部《007:大破量子危机》我都没有什么期待,我反而更热衷于《大内密探零零发》和《国产零零漆》之类的对007系列大肆恶搞的影片,看这样的片子我总有一种复仇的快感。如果有一天我自己能够炮制电影的话,我一定要拍一部《欲海狂谍007》,以告慰我那被欺骗的少年时代。
不得不提的是,几年前的某一天,我和一群文艺中老年坐在一起聊天,其间不知怎地有人提到了当时正在上映的某部007,我就把我当年看《欲海狂谍007》的遭遇给大家哭诉了一遍,有个从码字转行去做了编剧的猥琐老男突然问我:“封面上印的作者可是叫毕格•莱尔?”我大惊,答曰:“正是。莫非兄台也是受害者?”猥琐老男苦笑着说:“那本书是我给一个书商诌的……我那几年没工作,诌了好多地摊书混点饭吃……哦,你没发现毕格•莱尔其实就是big liar的意思么?”
(原作:胡续冬。请移步胡老师博客:胡言卵语)
北京好久没有下这么长的雨了。
微凉的雨夜,走在东四附近的小胡同里,听雨滴打在百年老屋的屋顶,听小铺里传来几十年不变的新闻联播的声音,不知谁家在做韭菜炒鸡蛋,和十几年前一个味道,只是不知那位打着雨伞的姑娘去向何方。
君琴花,老男人饭局在啤酒和烟雾中蔓延开来。十几张烂熟的脸,在烂熟的酸汤猪蹄的热气中缓缓变红。
最近连续吃了几次工作饭,全都安排在高档的饭馆,空气干净得像是加州,服务员操着陌生的语言,几分钟换一次碟。这不是我熟悉的北京。
还是喜欢这样的馆子,喊一声“大勇”,立刻端上瓜子、啤酒和花生米。打几个电话,在附近的吃货们纷纷聚拢过来,抖抖身上的雨,用笑料和八卦把衣服烤干。
这是我熟悉的北京村,村民们操着古老的语言,胸怀世界。
午夜的北京街头,车轮在雨水中滑翔,北京飞起来了。
听一首安静的歌曲,睡去。
Belle and Sebastian -《Is It Wicked Not To Care》:
Is it wicked not to care when they say that you’re mistaken
Thinking hopes and lots of dreams that aren’t there?
Is it wicked not to care when you’ve wasted many hours
Talking endlessly to anyone thats there?
I know the truth awaits me
But still I hesitate because of fear
Skipping [...]
我已经有3年没开过车了,倒也一点不想。这次在牙买加,我雇了辆1991年产的丰田Corola,载着我横穿牙买加岛,窜访博尔特的故乡。那个司机口音很重,我俩交流不畅,大部分时间都在听广播。牙买加可没有交通台,一水儿都是音乐,还都是舞曲类。我把车窗拉下,胳膊搭在窗台,摇头晃脑,不亦快哉。
突然就想起了2000年的夏天。那一年我和女朋友决定开着我那辆老吉普,去犹他州的国家公园转一圈。
回想起来,那是我的第一次真正的自驾自由行,事先大致画了个路线图就上路了。我俩走走停停,想去哪去哪,想干嘛干嘛,完全的信马游缰。
那一天我俩去了犹他的“拱洞国家公园”(Arch National Park),从入口处徒步了一个多小时,才到达那个最著名的拱洞:
(网上盗图)
那天正好刮大风,站在拱洞的中心,一不小心就会被吹下万丈深渊。我俩匍匐着前进,最后互相搀扶着爬到了拱洞下。
再偷一张:
从公园出来已是黄昏,我决定连夜开车去下一站。月光下,周围是黑魆魆的山,如鬼魅般缓缓地从车窗前飘过。为了提神,我放进一盘电子音乐磁带,这首歌响了起来:
Dubtribe Sound System-Do It Now
(Remixed by Everything But The Girl)
You say you’re lonely
Don’t care anymore
Emptiness abounds
and love surrounds
the hole besides your heart
You’re feeling so sad,
And it’s never been this bad..before
Don’t wanna change the world
But I’m gonna change your mind
I’ll only say that if you stay
Love is what you’ll find
But you’re gone…’cause love takes [...]
十一
我做的这两个实验对这个世界有任何贡献吗?没有,因为科学实验可不是这么做的。我那时就是典型的“民科”,总以为自己的灵光一现就能改写科学史。其实,人类真正开始进行科学实验的历史很短,直到17世纪初期,英国哲学家培根才第一次提出了科学研究的四段论:观察、归纳、推理和实验。我拿地震预测来解释一下吧:有人在地震后回忆说他记得昨晚蛤蟆们集体散步来着,这叫观察;他搜集了大量资料,发现地震前各国蛤蟆都喜欢集体散步,这叫归纳;他进而想出一个理论,认为蛤蟆的第六感比人灵敏,感受到了地震前的地壳异常,这叫推理;最后他根据这一理论在全世界建立了无数个蛤蟆观测站,试图预报地震,这就是实验。
我小时候所做的拔根儿实验和季鸟猴实验都只停留在观察阶段,前者可能涉及到一点简单的归纳,仅此而已。它们都没有上升到推理阶段,最后的实验验证也就无从谈起了。
培根的这个“科学研究四段论”只是一个理论框架而已,实际操作起来陷阱多多。插播一个我在国外留学时发生的故事吧。我刚到美国时有个学文科的室友,和我一样都是第一次坐飞机。有一天我俩不知为什么说起了飞机升力的来源,他说机翼的后半部向下降,升力就会变小。我一听就急了,这跟中学物理老师的说法正相反嘛!可他却信誓旦旦地说,他的座位正好在机翼的后面,所以他亲眼目睹了飞机起降的过程,他清楚地记得飞机降落时机翼后侧是向下降的。
结果当然是他错,可我找不出说服他的办法,于是我用我的理论知识和他的实践经验吵了一个下午,不见分晓。现在想来,道理其实很简单。飞机的升力不但取决于机翼的形状,还取决于飞机的速度。当飞机准备降落时,必然降低速度,这时反而需要机翼提供更大的升力,所以此时机翼的位置恰好是升力最大的状态。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如果不小心的话,亲眼所见的事实也会背叛你。
十二
培根的定义应该算是科学的古典定义。虽然现在已经有不少人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但并不妨碍这个古典定义在人类历史上的价值。
又得提一下我的偶像贾雷德·戴蒙德教授了。他曾经在巴布亚新几内亚待过很多年,深知那里的原住民一点也不笨,对那个岛上所有的动植物都门儿清得很,任何一个外来的动植物专家都比不上。可是,当地原住民却十分落后,饮食中缺乏蛋白质,很多人因此而常年浮肿,挺着大肚子。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土著早年有吃人肉的习惯,但这并不说明他们很残忍,换了你也会吃。放着好好的蛋白质不吃,简直是暴殄天物!
人肉毕竟不太好吃,巴布亚新几内亚人后来从外来文明那里学会了饲养家畜,吃人肉的习俗也很自然地中止了。那么,聪明的巴布亚新几内亚人为什么想不出获得蛋白质的方法呢?原因就是他们的科技发展水平太落后了。这里面有先天的原因,那个岛的自然资源相当匮乏,找不出可以驯化的野生动物。另一个原因比较隐蔽:巴布亚新几内亚人一直没有进化出文字,祖先的知识只能通过口口相传来继承,效率很低。
文字,相当于对知识进行的一次民主投票。有用的知识获得的票数肯定高,也就更容易被文字记载下来,并传播下去。我的真正的理科生涯,必须从文字开始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