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代价(六)

后来跟着我的人数实在太多了,我就决定找一个地方安家。我知道好莱坞附近有一个斯班农场,这里原本是为拍西部片而搭的外景地,现在却几乎被遗弃了。农场主人虽然已经80岁了,可还雄心不死。我叫一个姑娘去给了他一点特殊“照顾”,他就答应让我们免费住在这里。那段时间真是非常快乐,我和姑娘们经常坐在屋子里唱歌,我用一把木吉它伴奏,她们都会唱我的歌,大家一起合唱时声音特别好听,音乐真是一种具有魔力的东西!那时我们都很穷,除了偶尔贩卖点大麻外,没有其它收入。农场附近有一个超级市场,每天早晨都要清理出一些过期的蔬菜,姑娘们就每天早晨去垃圾箱里把还能吃的部分拣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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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过期蔬菜的曼森家族成员)

不过,我也很想挣钱,我的计划是成为一个歌手。我通过一个音乐老师兼毒品贩子欣曼认识了“海滩男孩”乐队的鼓手丹尼斯•威尔逊(Dennis Wilson),他特别欣赏我的才华,还鼓动他的乐队录制了一首我写的歌曲,改名叫做《永远别忘记爱》(Never Learn Not To Love)。那时我认识不少好莱坞的名人,大家都知道有一个会唱歌的查尔斯,以及他手下的十几个年轻漂亮的姑娘,许多音乐人都很想和我们交朋友,尼尔•扬就是其中一个,他曾经说他很喜欢我的音乐。通过这些朋友,我又认识了一个音乐制作人特里•梅尔彻(Terry Melcher),他曾答应为我们这个“家族”拍一部纪录片,可后来却变卦了,为此我非常生气。

1969年夏天,我们的日子开始不好过了。我和一批毒品贩子有了些冲突,还因此爆发了几起暴力事件。有一次几个摩托帮的人控告我卖给他们的毒品质量有问题,这批毒品来自欣曼,我就去找他要求退款,可他硬是不肯帮忙。贝索里奥一时气愤就把欣曼捅死了,他自己也被关进了监狱。我的姑娘们为了救贝索里奥,决定再去干几次类似的谋杀,这样警察就会认为欣曼不是贝索里奥杀的了。因为我曾经带姑娘们去过梅尔彻在好莱坞的房子,对那里的地形十分熟悉,她们就选择了那幢住宅,谁知他已经把房子租给了莎伦•泰特,结果就发生了那件事。拉比安卡家是我带她们去的,不过我不愿杀人,把姑娘们丢在那里,让她们自己决定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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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后的曼森)

以上是曼森后来对一个从前的老朋友讲述的故事(后来出版成书)。可经过巴格里奥西的调查,事实却并不完全是曼森说的那样。巴格里奥西后来写了一本畅销书,详细地记录了曼森案的审判过程。在巴格里奥西的笔下,曼森是个非常高明的骗子。他的不幸的童年,以及矮小的身材让他觉得上帝对他不公平,所以他一直在寻找报复这个世界的机会。不能不承认曼森有一些个人魅力,尤其在那些没什么经验的孩子面前,他装成一个会弹吉它的流浪“哲学家”和“导师”,迷倒了许多人。曼森很善于控制别人,他有三个武器,一是性。对每个新来的成员,他都会先让她们参观自己和其他姑娘们性交,然后逼新来的人参加进来,让她们首先在人类最隐秘的地方向他臣服,这一招很有威力。另外,他也利用自己控制的姑娘为武器成功地打入了加州的所谓“上流社会”,和许多有名的音乐家成了朋友。这一点更是让曼森如鱼得水。第二,曼森很擅长让别人对他产生恐惧心理,他自称是耶稣基督的化身,对于不听话的人就从肉体上消灭,这对其他成员产生了很大效果。后来在被捕后,面对摄像机的镜头,曼森的这一伎俩得到了充分的展示。第三,曼森很擅长使用迷幻药。他经常和家族成员们一起服用LSD,然后借机对她们洗脑,让她们丢掉自我意识,把自己完全交给曼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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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森的三种形象)

曼森最喜欢唱的就是一首他写的名叫《自我意识》的歌曲:

自我意识

自我意识大得无人能够承担
它会让你把自己欺骗
你会以为自己是另外一个人
千万要小心,它会给你招来麻烦
你会跳起来把它带来的灾难驱赶
你不能忍受一点错误
它会让你去撒谎
它会让你去欺骗
只是为了使你自己不会被打败

它会让你做出出格的事情
你害怕自己会出洋相
别人得罪了你,你就变得气愤异常
你心跳加快,你歇斯底里
当心,自我意识大得无人能够承当
当所有的事情都一帆风顺时
自我意识就会来捣乱
你本来清楚的事情突然变得全不明白
你开始惊恐不安
只有忘记一切才能让你轻松下来
(此歌前面贴过)

这首有点颠三倒四的歌曲说的就是一件事:你必须忘掉你自己的所有私心和野心,完全听曼森的话。

曼森运用这三种手段,加上他不知从哪里学来的演戏的本领,把自己装扮成一个时而慈祥,时而严厉的先知,把手下的十几个姑娘控制得服服贴贴,他叫干什么,下面的人就立刻会去为他干。所以说,所有的谋杀都是在他一手操纵下进行的。

The Beach Boys-《Never Learn Not To Love》

Cease to resist, come on say you love me
Give up your world, come on and be with me
I’m your kind, I’m your kind, and I see

Come on come on, ooo I love you pretty girl
My life is yours, and you can have my world
I’m your kind, I’m your kind, and I see

Never had a lesson I ever learned
I know I could never learn not to love you
Come in now closer
Come in closer closer closer ahhhh

Submission is a gift given to another
Love and understanding is for one another
I’m your kind, I’m your kind, and I see

Never had a lesson I ever learned
I know I could never learn not to love you
Come in now closer
Come in closer come in closer ahhhh

Ahhh-ahhh-ahhh-ahhh-ahhhhhh
Ahhh-ahhh-ahhh-ahhh-ahhhhhh

给城市一个机会

前两天韩寒和陈文茜在香港书展隔空干了一仗,一个骂对方放屁,另一个说对方是女生,仔细想想吧还都挺有生理依据的,瞎吵什么呢?

我谷歌了一下,发现大陆媒体几乎都是褒韩贬陈的,对陈文茜从人品到动机讨论了一个遍。我看了一下陈的原话,她主要的不满应该来自韩寒在世博会上的那段演讲。韩那次演讲的题目叫做《城市让生活更糟糕》,光是这个牛逼题目就一定会让文艺青年们High死了。

城市的名声确实不怎么好,都快赶上余秋雨了。全世界的文艺作品里凡是需要表现美好生活、甚至美梦的时候,无一例外出现的都是乡村田园的图景,车水马龙的城市则通常在表现主人公焦躁烦闷的时候作为背景出现。韩寒那次演讲历数了中国城市的种种丑态:道路和居住环境拥挤不堪、空气污染、城管蛮横、户口歧视……哪一条都是沉甸甸的shit,光是一个屁可放不干净。

世博会的名声也不怎么好,起码在互联网上我看到的消息大都是关于排队、盖章、加塞、盒饭质量和价格……以及一个“被怀孕”的荒唐故事,甚至世博会也被简化成了SB会,无数文坛高手根据这个缩写编写了无数网络段子,受到无数网民热烈追捧。我一年前来过上海,亲眼见识了世博施工扰民,前天我去世博会现场看了一下,队伍确实排得老长,观众们确实拿的都是赠票,这些也都是沉甸甸的shit,不是一句“说话像放屁”就能轻易打发得了的。

不过呢,我在世博会待了一下午,居然没看见加塞的,现场环境也真不算差,地上很少见到垃圾,公共厕所比一般城市厕所还要干净一些。最让我感动的是那些排队的人,虽然天气很热,虽然广播里一再通告大家预计排队时间是3小时(还有4、5小时不等),但大家不为所动,依然静静地坐着。我看到一位母亲在为走累了的女儿捏脚,一位父亲在为睡着了的孩子扇扇子。我还看到一群老人坐在自己随身携带的小马扎上聊天,一群中学生一边排队一边打闹,那场面真的让我非常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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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进了英国馆的观众一定得好好享受一番)

我自己呢,就像大多数写世博会的记者一样,弄到一张VIP卡,没费劲就进去了。可我还是不能忘记外面那些排队的人,他们为什么甘愿耗费4个小时,只为进某个馆看10分钟?你可以说他们是为了盖章,也可以说他们盲从,甚至可以说他们无聊,可我还是认为,这些心态都不足以支撑他们在烈日下面排4小时,我觉得他们是心甘情愿这么做的,因为他们想看看外面的世界,看看美好的东西。而他们知道这个机会对于他们来说实在是太难得了,别说英国法国沙特西班牙,就算是香港和台湾,要想亲眼见一次的话也得等上一辈子,现在只要等4个小时,合算!

关于城市,道理是一样的。不喜欢城市的人很多,但真正付诸实践,搬离城市的人除了少数大款之外就是那些城市文艺青年,而大多数中国人都是想尽一切办法也要拿到一张城市户口本。这才是真正的民主呢,只不过投票的中国老百姓是没有手和嘴的,他们只能用脚投票。

城市真的很糟糕吗?这要看你从哪个角度,哪个尺度去研究。城市用最廉价的方式满足了大部分人对生活的基本要求,那就是“自己有工作,家里有水电,出门有朋友,孩子有学校”。城市用牺牲一部分环境的办法换取了地球整体的健康。比如,美国和澳大利亚的人均碳排放是西欧和日本的两倍,很大原因就在于美国人追求乡村化的生活方式。

所有研究都证明,要想达到同样的生活质量,住在城里远比住在乡下要环保得多,而且也更便宜。这就是为什么几乎所有的人类发展史都是单一方向的:从农村走向城市。人都不傻。

假使你不同意上述观点,你也不能否认中国正在走上一条通往城市化的不归路。据统计,中国1949年的城市化率为7.3%,1978年是18%,现在则为46.6%,据估计2020年将达到58-60%,也就是说平均每年有1500万中国农民将会转变为城里人!

整个地球的趋势也是如此。目前全世界有一半人口居住在城市,预计到2025年就将达到60%,2050年将达到70%。为啥?1900年全世界人均拥有土地将近9公顷,现在则不足2公顷,2050年就将不足1公顷!

城市化,就是老百姓用脚投票的必然结果。

现在的城市当然存在很多问题,但这不是城市本身的错。很多仁人志士都在想办法修正这些错误,建设了一批属于未来的概念性生态城。比如伦敦著名的贝丁顿零耗能社区(BedZED)就是很好的例子。而中国也有很多类似的尝试,比如曹妃甸和崇明岛。

生态城可不光是为了减排,其实真正的生态城都不仅仅关心碳排放,而是在减少碳排放的同时还设计了很多措施改进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这方面上海就是一个好例子。我这次来被上海的地铁震惊了,虽说价格高了点,但上海地铁太方便了,用过的都说好。当然韩少是不会坐地铁的,他开赛车,所以没办法体会。

上海1995年才开通第一条地铁,到了2005年也才有5条线,总长度188公里,2010年就一跃为11条线路,总长度410公里,排名世界第一!上海和北京的发展思路很不一样,上海一直试图走低碳发展的道路。比如上海改造老城区的时候尽量不拆老房子,而是想办法改造它们,开发新的用途。上海钢铁十厂、上海啤酒厂、M50艺术画廊区、1933老场坊、8号桥和田子坊等等都是很好的案例,值得北京学习。

上海世博会为什么喊出了“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口号?因为这就是世博会设计者想要传达的理念。上海借助世博会良机,大幅度改造了黄浦江沿岸,把历史遗留下来的老工厂改建成金融、文化和生活中心。但是在改建过程中保留了40万平方米的老厂房,是世博会总建筑面积的20%,这样大规模地利用现有建筑在世博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伦敦奥运会采用了同样的思路。他们把奥运会选在东区,那里是伦敦有名的脏乱差之地,正好借助奥运会咸鱼翻身。据说伦敦主体育馆是可拆卸的,奥运结束后就可以运到更需要体育馆的地方(伦敦不需要这样一个馆了)。

世博会和伦敦奥运(而不是鸟巢)才是新时代城市建设应有的思路。那些排队看世博的老百姓正是在潜移默化之间看到了未来城市的样子,获得了对城市的信心。这有什么不好呢?

啰啰嗦嗦写了这么一大堆,不是想跟韩寒作对。他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不跟一个高中生争辩,哈哈。

我写这篇文章的唯一目的就是想说:请给城市一个机会,它象征着绝大部分中国老百姓心目中的幸福生活,你没有权力去破坏它。

请跟我唱:All I am saying is give city a chance.

爱的代价(题外话)

爱的代价也不都是残酷的。比如我很爱伦敦,结果我就得到一个机会来上海参加伦敦馆举办的奥运倒计时活动。伦敦奥运会还有整整两年就要开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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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俺的专车,最右边那人是伦敦市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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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第一次坐这么高级的车,一不小心就把窗帘拉坏了。司机同志正在紧张地抢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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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馆的外型很诡异,是所有馆里面最诡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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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毛刺其实都是塑料管子,从近处看,每根管子的切面都不一样)

爱的代价(五)

有一天晚上天上下起了大雨,我正在屋檐下睡觉,却发现有一个背着吉它的小女孩也进来躲雨。我看她被雨淋得直打哆嗦,就把睡袋让给了她。可当她把湿衣服脱光钻进睡袋之后,竟然不解地问我:“你难道不进来吗?”五十年代那会儿,你要想和一个姑娘睡觉,不请她下几次馆子是根本不可能的,可那天我突然发现时代真的变了。后来我去伯克利玩,搭上了一个名叫玛丽•布伦纳(Mary Brunner)的伯克利大学图书馆管理员。在保证不侵犯她之后,这个小姑娘答应我寄宿在她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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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的几天我也确实没有冒犯她,现在想来那时我真是个君子。可有一天我给她弹了一晚上吉它,唱了一晚上我写的歌。最后她对我说:“我改主意了。”那天晚上我在床上表现得很有耐心,布伦纳显然非常满足,后来她就一直死心塌地地跟着我,从此我又领教了性的威力。(玛丽•布伦纳是后来媒体所说的所谓“曼森家族”的第一名成员)

就这样,我做为一个监狱的常客,一个只上过四年小学的半文盲,一个没有任何正当职业的穷人,却非常容易地融进了旧金山的嬉皮文化中。我把头发留得很长,整日坐在大街上弹吉它唱歌,每次都有一大堆孩子围坐在我面前听我唱歌,听我讲自己在监狱中的故事,听我给他们讲人生的道理。这些孩子都是从家里跑出来的,有的是为了躲避父母的虐待,有的虽然生于富裕的家庭,却不能忍受死板父母的教条管制,但无论原因是什么,他们都是为了能自由表达自己而跑出家门,来到旧金山寻找真理,而他们似乎都认为能从我这里找到问题的答案。我对这些孩子说:永远走你自己的路,爱你自己,但是必须摒弃你的自我意识,放弃你的个人野心;别被物质生活迷住了眼睛;一件事只要能让你满足,让你高兴,就去做;为现在而生活,别去管过去的事情,也别对未来太过忧虑;爱每一个人,和大家分享爱。(这些话听起来是那样熟悉,从圣经到基督教,从高僧到喇嘛,每一个所谓“智者”似乎都在用不同的语言宣传着类似的道理!)这也是我自己的人生哲学,我和这些孩子们一样都愿意照着去做。三十多年来我算是第一次真正地走到了时代的前面

有了布伦纳之后,我很容易又找到了第二、第三个女朋友。我对她们说,我不属于你们当中的任何人,而你们也不属于我,我们都只属于我们自己。这些姑娘们似乎都愿意分享我。在60年代的旧金山,只要你会弹吉它,再有几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围着你,那你立刻就成了大家注意的中心。就这样,我的“家族”成员也就不断增加。我一直不喜欢媒体管我们叫“曼森家族”(Manson Family),因为我们谁也不属于谁,只是因为互相间共享无私的爱才聚集到一起的。因为我比这些孩子年纪大,所以我很自然地承担了大部分领导责任。一开始我设法搞来了一辆面包车,后来因为太挤,我又搞来了一辆改装的校车,我们所有的人就都住在车里,沿着加州的海岸线开来开去,到处流浪。那时候沿途搭车的孩子真多啊,许多人就是因为搭上我们的车后看到我们像一个大家庭一样相爱,受了感动而留了下来。我喜欢收容女孩,因为她们最需要帮助,当然,我也很喜欢和不同的女孩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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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在加州的山区里有许多公社,吸引了大批反主流的异类参加。他们有的信奉某种宗教,有的是环境保护主义者,还有一些毒品制造者躲在山里制造化学合成的迷幻剂。我去参加了几次这样的公社活动,发现那些“导师”(Guru)们都很会在信徒中制造恐惧感,并借此来控制信徒。本来我一直是用爱来使我的“家族”产生凝聚力,可后来我也开始用制造恐怖的办法来加强控制,现在看来这是我犯的第一个错误。(待续)

Beatles-《Revolution》:

You say you want a revolution
Well, you know
We all want to change the world
You tell me that it’s evolution
Well, you know
We all want to change the world
But when you talk about destruction
Don’t you know that you can count me out
Don’t you know it’s gonna be all right
all right, all right

You say you got a real solution
Well, you know
We’d all love to see the plan
You ask me for a contribution
Well, you know
We’re doing what we can
But when you want money
for people with minds that hate
All I can tell is brother you have to wait

Don’t you know it’s gonna be all right
all right, all right
Ah

ah, ah, ah, ah, ah…

You say you’ll change the constitution
Well, you know
We all want to change your head
You tell me it’s the institution
Well, you know
You better free you mind instead
But if you go carrying pictures of chairman Mao
You ain’t going to make it with anyone anyhow

Don’t you know it’s gonna be all right
all right, all right
all right, all right, all right
all right, all right, all right

爱的代价(四)

我从没有见过我的父亲,我母亲出身于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我的祖母是个极为虔诚的基督徒,她把我母亲管得死死的,结果她15岁就从家里跑了出去。后来人们都说我的母亲是个小妓女,可我却不这样认为。我爱我的母亲!在我心中她是个敢于追求自由的“花童”,和六十年代旧金山的那些头戴鲜花的女孩没什么两样。因为从小就没有母爱,她大概非常想得到社会的认可,得到别人的爱。只是她太容易爱上别人了,所以大家都认为她是个道德标准低下的贱女孩。离家后我的母亲在好几个城市生活过,在她住在辛辛那提市的时候,也就是1934年11月12日,她生下了我这个杂种。我真正的父亲在我还没出生的时候就跑了,我的母亲又和一个名叫曼森的人结了婚,所以我就有了现在的名字。我的母亲生我时才16岁,她肯定觉得我是个累赘,有一次她带着我去酒吧喝酒,一个女招待开玩笑说她想收养我,我母亲就用一瓶啤酒的代价把我扔给了那个女招待。后来还是我的舅舅跑去把我给赎回来的。

在我六岁的时候,我的母亲因为持枪抢劫而被关进了监狱,我只好轮流住在阿姨和舅舅们的家中。两年后我母亲被放了出来,从此我和她相依为命。她有很多男朋友,我很快就不相信他们都是我的“叔叔”了。不但如此,我还和这些“叔叔”们作对,弄得他们都不喜欢我。后来,一个“叔叔”真的爱上了我母亲,但他不愿抚养我,母亲就去法院哭诉,说她太穷,养不起我。结果我被法官送进了“男孩收容所”,那一年我才12岁。因为我人长得矮小(成年的曼森身高只有一米六),在收容所里受尽了欺负。我曾经从那里偷跑回家,但第二天母亲就又把我送了回去。那时我真是恨死她了,从此我认定了一条真理:不相信任何人,也不依靠任何人。

我13岁的时候又一次试图逃跑,我偷了一辆车,可没开出多远就被抓住了,并因此在监狱里呆了几天,据说我是那所监狱里所关押过的年纪最小的犯人。之后,我被送进了一家管理更为严格的少年感化院,在里面受到那些大孩子们的更加残酷的折磨。他们不但经常用鞭子打我,而且还鸡奸了我。不过,后来我也曾鸡奸过别的孩子,但那都是他们自愿的,我没有像报纸上说的那样用刀子威逼过他们。感化院的人说我有同性恋倾向,可我不这样认为。那时我对性很感兴趣,而男孩是我惟一可以用来发泄的对象。

我19岁那年终于被假释了出来,我那时真的非常高兴,整天在大街上游逛,以为我终于可以享受自由了。可我很快就发现,我的自由没有任何价值。我缺乏生活经验,没有受到过任何正规教育,连和别人聊天都不会。不得已我只好从清洁工干起,干过几乎所有别人不愿意干的活。第一个和我发生性关系的女人是个女招待,结果我就和她结了婚。婚后我过了几天幸福的生活,我妻子还给我生了一个孩子。可好景不长,我们俩都不是那种会省钱的人,经常入不敷出,我又开始偷东西,最后发展到偷别人的汽车,结果被抓住关了起来,那一年我刚满21岁,正好到了成人的年纪,所以他们就把我关进了一所真正的监狱。没多久,我的妻子就跟一个卡车司机跑了,我从此就再也没有见过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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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快就发现,监狱里按照犯人所犯罪行的不同分成了不同的级别。偷窃抢劫这些都属于“蓝领工人”,而拉皮条的则最有地位,因为他们不但拥有很多女人,而且还有本事让这些女人为自己工作。1958年我被放出来后就去了好莱坞,想在那里当一个皮条客。我先是和一个女孩好了一段时间,然后就以经济原因劝她卖淫挣钱。一开始我很不习惯,因为我爱那个姑娘,可她却显得挺自在的,我开始得出结论:女人天生都贱。可是,我还没有干几年,就又被抓了起来。最后我被判了10年徒刑,并被送到位于华盛顿州的一所联邦监狱,这个监狱坐落在一个海岛上,犯人想逃跑可就不那么容易了。这时我25岁。

当我终于意识到我将在一个孤岛上生活10年后,我开始认真地考虑自己的未来了。我意识到读书对我来说是摆脱困境的惟一办法。我读了大量宗教方面的书籍,想在那里寻找解脱苦难的办法。我迷过基督教、科学教(Scientology)和佛教,但不久就都放弃了。我还学习过催眠术和心理学,不过我最感兴趣的还要数音乐。我从一个黑人犯人那里学会了弹吉它,还开始尝试写歌,创作了90多首歌曲。那时我的幻想就是出狱后能找一份乐手的工作。

1967年3月21日,我被假释了。当时我曾对看守说,我不想出去,因为我已经对如何适应监狱外面的生活失去了信心。我那年32岁,可其中竟有17年是在某种看管下度过的!出狱后我打电话给一个在监狱里认识的朋友,他住在旧金山。我在监狱里就听说那里正在进行一场文化革命,我还半信半疑,可到了那里我就发现,报上说的一切都是真的!那时旧金山的鼎盛时期已经过去了,但街上仍然有无数来自各地的孩子们。他们从家里跑出来,来到旧金山寻找自由的天堂。我的那个朋友本来还想介绍我几个“活儿”,可我已经打消了重回老路的念头。我试着去一个民歌咖啡馆里卖唱,可那个老板在听了我的演唱后对我说:

“你弹得还不错,可你的风格还停留在50年代呢,现在已经流行快节奏的歌曲了。”

他说得当然正确,我真的不知道他是怎么看出我是刚从监狱里放出来的。我不但音乐口味老旧,就连思维都还停留在10年前的水平,我原来还以为我挺能说会道的,可在旧金山的大街上我简直像个哑巴,连饭都混不到。检方律师曾说我一出狱就琢磨着怎样勾引嬉皮士小姑娘,可事实绝对不是这样。我刚出狱的时候屁也不懂,完全是个小学生!我的第一个老师是个才15岁的小孩子,别看他小,却已经在大街上生活了很久了。是他告诉我“挖掘者”们每天在公园里免费供应一顿饭,这样我才不至于挨饿。也是他带我去听摇滚音乐会,我记得我的第一次“幻游”是在“阿瓦龙”舞厅里观看“感恩而死”乐队的演出,那天有人给了我一剂LSD,我开始在舞厅中央不停地跳舞,直到最后昏倒在地板上。我想即使我什么药也没吃,他们疯狂的演奏和变幻莫测的灯光也会把我弄昏过去的。从此我领略了迷幻药物的威力。不过,我只用大麻和LSD,从不碰可卡因这类硬毒品。(待续)

EGO

Charles Manson

It’s in, side
It’s in the back
The front
No it’s in the back
No it’s in the front
No it’s in the back
They shoved it in the back
They put it in the back
All the love in the back in the back
All the love in the back
Get in the back boy

And they call it your subconscious

TALK:
Remember Freud
In the front is your computer
And I call him

SING:
Old ego is a too much thing
Old ego is a too much thing
He’ll make you fool yourself
You’ll think you’re somebody else
They got the whole subway train
Makes you want to jump on up there an’ fight
And you can’t stand left to your right

He’ll make you lie
Make you cheat
Jus’ so you won’t be beat
He’ll make you get on outta sight
You get afraid you gonna, act like a clown
And you get mad when somebody puts you down

Your heart’s a-pumpin’ and you pan-heart’s a-jumpin’
Look out ego is a too much thing
When everything seems goin’ so fine
Old ego puts itself on a bind
Your cert’ty turns to doubt
Then you start flippin’ out
Then you ease on out of your mind

爱的代价(三)

与此同时,苏姗•阿特金斯做为欣曼谋杀案的嫌疑犯被转移到了洛杉矶女子监狱,和她同住一间屋子的是一个名叫龙尼的妓女。龙尼很快就发现,她的室友整天乐呵呵的,根本不像是一个被关在监狱里的犯人,她经常会无缘无故地在牢房里跳舞唱歌,天真得像是一个还在读高中的孩子。

“你到底是为什么被关进来的呢?”龙尼充满好奇地问。

“一级谋杀。”阿特金斯平静地回答,“他们控告我帮助贝索里奥杀了欣曼,其实事实正好相反,是贝索里奥帮我按住了那个家伙,我捅的刀子。”

“你瞎说吧?!”龙尼根本就不相信眼前这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会是个杀人犯。

“你不信?那好,我再说一件,你听说过泰特-拉比安卡谋杀案吧,你知道那是谁干的吗?”

“不知道。”

“你正在和这个人聊天呢!”

说到这里,龙尼更是坚信阿特金斯是在瞎说了。可是,几天之后,在龙尼的追问下,阿特金斯又告诉了她许多细节,与警察公布的事实非常吻合。除此之外,阿特金斯还告诉了龙尼一些警察不知道的东西:

“莎伦•泰特是最后一个死的。临死前她还哀求说,别杀我,我不想死,我想生下这个孩子!我对她说,住嘴,母狗!我一点也不可怜你,我才不在乎你就要生孩子了呢,准备去死吧!然后我就用刀捅死了她。”

“那你为什么要杀死她呢?”

因为我爱她!杀死她的时候我也把属于自己的一部分杀死了。我们还打算杀死更多的名人,一劳永逸地解除他们的苦难。我们是为了人类的前途才这样做的,你心里一定得装着许多爱才会去做这样的事情。”

“爱”是阿特金斯常用的字眼,她经常提到她的那个公社,以及公社的头领曼森。她告诉龙尼说,自己非常爱曼森,曼森就是耶稣基督,跟了他之后她才找到了快乐。曼森还为她起了一个新名字,叫赛迪(Sadie)。最后,她激动地对龙尼说到:

“你一定要记住他的名字,他叫曼森,人类的儿子(Man’ 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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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尼肯定记住了这个名字,但她却不相信这个曼森是什么耶稣基督,她把自己听来的这段故事原封不动地告诉了监狱长。这件事终于引起了走投无路的洛杉矶警察们的注意。警方仔细调查了曼森的历史,发现他和他的这个公社确实有重大嫌疑。一位名叫文森特•巴格里奥西(Vincent Bugliosi)的精干的律师被委以重任,负责领导检方,对曼森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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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 Bugliosi)

这时已经到了11月的下旬,凶杀案已经过去了三个多月。巴格里奥西上任后首先面临的是两个最根本的问题:首先,虽然许多铁的事实,以及阿特金斯的供词都证明包括她本人在内的三男一女是那天进入现场的凶手,但曼森本人却没有去现场。怎样向陪审团证明这个曼森是这起凶杀案的主谋呢?其次,曼森并不认识泰特和拉比安卡,他的作案动机是什么呢?要想弄清楚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我们就必须从曼森的身世开始讲起。还是请曼森自己来说吧。曼森后来在一本口述的回忆录中说到:(待续)

Beatles-《Sexy Saddie》(此歌与本案有关)

Sexy Sadie what have you done
You made a fool of everyone
You made a fool of everyone
Sexy Sadie, ooh, what have you done

Sexy Sadie you broke the rules
You laid it down for all to see
You laid it down for all to see
Sexy Sadie, ooh, you broke the rules

One sunny day the world was waiting for a lover
She came along to turn on everyone
Sexy Sadie the greatest of them all

Sexy Sadie how did you know
The world was waiting just for you
The world was waiting just for you
Sexy Sadie, ooh, how did you know

Sexy Sadie you’ll get yours yet
However big you think you are
However big you think you are
Sexy Sadie, ooh, you’ll get yours yet

We gave her everything we owned
just to sit at her table
Just a smile would lighten everything
Sexy Sadie she’s the latest
and the greatest of them all

Ha, She made a fool of everyone
Sexy Sadie
Ha, However big you think you are
Sexy Sadie

爱的代价(二)

因为被害人是个明星,以及凶手的作案手法极端残忍,这两起在不到24小时之内发生的凶杀案很快就上了所有报纸的头版,吸引了全美国的注意。洛杉矶警署动用了所有警力,力争尽快破案。最让大家头痛的是犯罪动机问题,侦探们苦思冥想,得出了不下十几种假设,可经过仔细调查后它们都被推翻了。更令人惊讶的是,虽然两起案子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无论警察怎样调查,都没能发现两起受害人之间有任何关系,洛杉矶警察署因此一直拒绝把两者联系起来。

就在泰特-拉比安卡谋杀案发生后不久,有两个隶属于洛杉矶郡长办公室的年轻侦探曾经提醒过洛杉矶警察局,请他们注意一起发生在7月31号的谋杀案,那个死者是一名音乐教师兼业余毒品贩盖里•欣曼(Gary Hin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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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是被乱刀捅死的,凶手同样用死者的血在墙上写下了一行字:“政治猪猡”(Political Piggy)。可洛杉矶警方则认为,虽然三起案子凶手的行凶方式十分类似,而且都留下了“猪”这个词,但死者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凶手的动机肯定是完全不同的,因此三个案子不可能是一人所为。

泰特-拉比安卡谋杀案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没有任何进展,警方连一个嫌疑犯都没有抓到。可欣曼的案子却很快就有了突破。发现欣曼尸体后的第二天,警察就抓住了一个名叫博比•贝索里奥(Bobby Beausoleil)的22岁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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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时他开着欣曼的汽车,车里还发现了血迹。经过调查,警察得知这个贝索里奥和一帮嬉皮士住在离洛杉矶不远的一处废弃的农场里,过着一种类似公社式的群居生活。他们的首领是一个35岁的名叫查尔斯•曼森(Charles Manson)的人。后来,贝索里奥的女朋友还供出了一个也住在农场里的女孩苏姗•阿特金斯(Susan Atkins),她那天曾和贝索里奥一起去过欣曼家。就这样,这个阿特金斯也被关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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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也就是泰特-拉比安卡谋杀案发生一星期以后,正当来自各地的青少年在雅斯各农场伴随着桑塔那的拉丁摇滚乐跳舞的时候(注:指的是伍德斯托克音乐节),警察袭击了这群嬉皮士的居住地--斯班农场(Spahn Ranch),逮捕了几乎所有的成员,包括领头的曼森。罪名是:偷车。警察们惊讶地发现,这个公社里的成员大部分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漂亮的姑娘!从她们的言谈举止中可以看出,她们都非常爱戴她们的领袖曼森。

可是,由于警察出具的逮捕证上的日期填错了,警察不得不在第二天就把所有的人都放了。曼森立刻带领手下人迁移到内华达州内的著名的“死谷”(Death Valley),在那里的巴克农场(Barker Ranch)安了家。不过,由于更多的证据表明这伙人有偷车和纵火的嫌疑,警察还是在一个月之后再次袭击了他们的住处,第二次把曼森抓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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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克农场鸟瞰图)

爱的代价(一)

最近《南方人物周刊》接连做了两期宗教人物,一个是“少林隐僧”德建,一个是李一道长。读完这两期封面故事,我真不敢相信这是一本期刊做出来的,我还以为金庸大侠重出江湖了呢。

在我看来,这两个人都属于邪教,打着爱的旗号,行苟且之事。这样的邪教历史上出现过很多,最有名的大概是美国的曼森家族。我曾经在《来自民间的叛逆》一书里花了一章详细讲述了曼森的故事,差点被这本书的编辑王小峰删掉。我觉得我这本书花了大量笔墨描写了美国60年代的嬉皮士运动,尤其是“爱之夏”,但如果我不加上这一章,就不能准确写出嬉皮士运动的真实经过,容易误导读者。

这一章名叫《旋转滑梯》,很长,从今天开始我将分章节把它登出来:

第二十三章 旋转滑梯

你如果还记得六十年代发生过什么,那你就根本没有在那个年代生活过--戴维•克罗斯比

自由就是一无所有的同义词--克里斯•克里斯托弗森

就在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开幕前的一个星期,也就是1969年8月9日星期六的晚上,在好莱坞北面隐秘的山谷中一幢独门独院的大房子内,正在举行一个小小的家庭派对。屋子的主人是一个漂亮的少妇,名叫莎伦•泰特(Sharon 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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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个好莱坞二流演员,也是著名电影导演罗曼•波兰斯基(Roman Polanski,电影《唐人街》导演)的妻子。不过,那天晚上她肯定把当演员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了,因为再有两个月,她就将成为一个男婴的母亲。那天晚上波兰斯基本人正在欧洲拍电影,莎伦闲来无事,找了几个好朋友来家里陪自己聊天。可屋子里的人们谁也没有想到,一场灾难即将降临到他们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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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洛杉矶警察局接到报警后立刻派来大批警察来到波兰斯基的家中,眼前的景象把大家都惊呆了。屋里总共有四个人倒在了血泊中,他们都是被乱刀刺死的,最惨的一人身上一共有51处刀伤!从身体里流出来的鲜血把衣服全都染红了,让人根本看不出它们原来的颜色。莎伦身中16刀,连同肚子里的孩子一起死于失血过多。后来警察们还发现,屋子外面的一辆车里还有一个青年被手枪打死在驾驶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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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搜查后还发现,屋子里几乎没有丢失任何东西,所有被害人的钱包都还在身上。里屋的门上有凶手留下的一个词:“猪”(Pig),是用莎伦•泰特的血写成的。

“不管是谁干的,他肯定和这家人有仇。”警察们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除非他疯了!”一个警察补充了一句。

就在这天晚上,离这里几十公里处的一幢房子里又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是一对姓拉比安卡(LaBianca)的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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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o和Rosemary LaBianca)

男主人是加州一家大型超市连锁店的老板。两人也都是被乱刀刺死的,凶手甚至还故意留下了一把插在男主人咽喉里的餐刀。搜查发现,现场除了女主人的钱包和手表之外,没有丢失任何贵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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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人Rosemary LaBianca)

不过凶手这次显然有更多的时间,他用被害人的血在墙上和冰箱门上写下了三行字:“猪猡们去死吧”(Death To Pigs);“起义”(Rise)和“旋转滑梯”(Healter Skelter)。凶手把“旋转滑梯”这个词给拼错了,正确的拼法应该是“Helter Skelter”。这是一个只有英国人才会经常使用的词汇,凶手到底要向警察传递一个什么样的信息呢?谁也猜不出来。

Healter Skelter
(待续)

老罗生日快乐

老罗38岁了。今晚我们几个老男人在京城一家小饭馆喝了一顿,尽兴而归。

回家的路上,我想起我37岁的时候才刚刚开始在三联工作,而在此之前我做过生物技术公司的实验员,还在唱片公司混过几个月,都不太满意,三联这份工作终于让我享受到渴望已久的自由生活。老罗也是在37岁的时候才终于当上了校长,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我俩算是同步吧。

因为最近出差太频繁,直到上个礼拜才终于在北京的家里上了足够次数的厕所,读完了老罗的《我的奋斗》。我很喜欢这本书,除了讲真话、讲道理、讲幽默这些大家都知道的优点外,我格外喜欢那个五星红旗的故事,正是这个故事让老罗这本书升华了。

这个故事说的是老罗小时候跟语文老师斗气,明明没有刮风,老师非得让学生们在作文里写“五星红旗飘扬在校园上空”,只有老罗写的是“五星红旗耷拉在校园上空”,为此老师把老罗叫到教研室“专项修理”了两个小时。这个故事写到这里,很多人就会结尾了,但老罗没有,他接着写到了他的父亲,被老师叫到学校陪绑,出来后对老罗说:“在中国,诚实是一个奢侈的品质。其实你也没什么大的不对,如果你最后不气她那么一下不就没事了吗?她训你两个小时,你就听着,听完了回家,我们这会儿在家里就能吃上热乎乎的饭了。结果,你非要气她一下,弄得我跟你妈过来陪你一个半小时,有什么意思呢?”

我曾经写过一个很罗嗦的博客,叫做《避孕套悖论》,讲的是同样的道理。但我相信我那篇博客的效果远不如这个故事好,而这就是老罗最让我佩服的地方。他非常善于用讲故事的方式讲道理,让听众不知不觉地领悟。

像这样的例子在这本书里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回想起来,我在25岁的时候也听到过很多有智慧的话,但我那个时候血气方刚,谁的话也听不进去。现在一个25岁的年轻人幸福多了,他可以去看这本书,然后少走很多弯路。

最后送老罗一首歌吧。这是1992年10月16日在纽约麦迪逊花园广场举办的一场音乐会的实况录音,音乐会是为了纪念Bob Dylan从业30周年而举办的,正是在那次音乐会上,刚刚在苏州登台唱歌的Sinéad O’Connor因为撕碎了一张教皇保罗的照片而被观众起哄。说起来,她就是因为没读过老罗的书才会把自己弄得那么尴尬啊!

我放的这首歌叫做《My Back Pages》,演唱者依次是“飞鸟乐队”的Rodger McGuinn,“心碎乐队”的Tom Petty,Neil Young,Eric Clapton,Bob Dylan和“披头士”乐队的George Harrison。这几位都是美国摇滚乐历史上最有名的老炮,也是多年的朋友。他们一起在舞台上合唱一首牛逼的歌,那感觉实在是太棒了。我希望我们几个老男人到60岁的时候也能经常这样一起喝酒聊天,开怀大笑。

My Back Pages

Bob Dylan

Crimson flames tied through my ears
Rollin’ high and mighty traps
Pounced with fire on flaming roads
Using ideas as my maps
“We’ll meet on edges, soon,” said I
Proud ‘neath heated brow
Ah, but I was so much older then
I’m younger than that now.

Half-cracked prejudice leaped forth
“Rip down all hate,” I screamed
Lies that life is black and white
Spoke from my skull, I dreamed
Romantic facts of musketeers
Foundationed deep, somehow
Ah, but I was so much older then
I’m younger than that now.

Girls’ faces formed the forward path
From phony jealousy
To memorizing politics
Of ancient history
Flung down by corpse evangelists
Unthought of, thought, somehow
Ah, but I was so much older then
I’m younger than that now.

A self-ordained professor’s tongue
Too serious to fool
Spouted out that liberty
Is just equality in school
“Equality,” I spoke the word
As if a wedding vow
Ah, but I was so much older then
I’m younger than that now.

In a soldier’s stance, I aimed my hand
At the mongrel dogs who teach
Fearing not that I’d become my enemy
In the instant that I preach
My existence led by confusion boats
Mutiny from stern to bow
Ah, but I was so much older then
I’m younger than that now.

Yes, my guard stood hard when abstract threats
Too noble to neglect
Deceived me into thinking
I had something to protect
Good and bad, I define these terms
Quite clear, no doubt, somehow
Ah, but I was so much older then
I’m younger than that now.

她们的生活(六)

我每次说起我去了巴布亚新几内亚(PNG),总有人问我:又去非洲了?甚至我这个生活系列连载到第五集的时候都还有读者这么说,可见大部分中国人对这个国家是相当陌生的。可实际上,中国和PNG的关系非常密切,一大原因就是这里丰富的自然资源。有证据表明,每年都有大量来自PNG森林的木材被一些实际控制在中国人手里的南亚木材公司进口到中国,中国的冶金科工集团公司目前正在PNG投资14亿美元开发镍矿,这是中国迄今为止海外投资最大的矿产项目。

所有这些经济合作,都需要PNG保持稳定。但是像PNG这样的国家,往往只有在发生灾难或者出现海盗时才会被大众媒体关注,这是个可悲的事实,也是各国住PNG的企业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如何防止灾难的发生?我采访过的好几个人都说,应该让澳大利亚人再回来管理这个国家,这话的潜台词就是让澳大利亚继续殖民,且不说道理是否正确,起码这是非常“政治不正确”的,因此也就不可能行得通。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帮助他们呢?无国界医生组织(MSF)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样本。他们于两年前派出志愿者进入这个国家,设立诊所,为最弱势的群体(受到暴力伤害的妇女儿童)提供人道主义援助,让她们享受到最基本的人权。MSF以前是以战地救援起家的,这次决定进入这样一个貌似没有战争的国家,是需要说服自己的。但从我个人的经历来看,MSF做了件好事,只是这个国家的民众距离文明太遥远了,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要很长的时间。

我在PNG的这10天里走访了两个诊所,认识了十几位MSF国际志愿者。他们放弃了国内报酬优厚的工作,来到这里做义工,这件事看上去很伟大,但其实呢,他们也都是普通人,来这里工作也不都是抱着多么崇高的理想来的,各人都有各自的理由。其中共同的一个理由就是:(起码在我看来)一个人一辈子能抽出几年时间做一次志愿者,对于丰富自己的人生是极有帮助的。

这里尤其要赞一下MSF的饭局,太有趣了,因为他们大都有着非比寻常的工作经验,从他们嘴里讲出来的八卦都太强悍了,远胜于我们平时在北京饭局上听到的那些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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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是莱城的团队。左起:MSF香港的工作人员Vivian,这次是她陪我去的PNG;Nina,来自英国的印度裔医生,年纪很轻,刚来莱城没几天,和父亲通话时说着说着就哭了;Rebecca,来自美国的团队总负责人。她是一个非常好的管理者,善解人意,情商极高;Judy,来自加拿大的社会工作者,有着多年的工作经验,负责培训当地心理咨询师;Vitaliy,来自乌兹别克斯坦的后勤主管,有一半韩国血统,妻子怀孕马上就要生了,但他却不能亲眼看到孩子的降生;Heike,来自德国的社会工作者,负责宣传工作,教育当地人,尤其是年轻人学会尊重女性。

Tari team-s
上图是Tari的团队,左起:Tim,来自美国的外科医生,说话有点吊儿郎当,但工作起来非常拼命;Cindy,来自美国的心理医生,年纪较大,故事很多;Karina,来自澳大利亚的内科医生,虽然不善言辞,但其实故事也很多;Vivian;Holly,来自加拿大的人类学家,来这里调查女性文化变迁史,故事更多;Janet,来自北爱尔兰的麻醉师,人非常好,善良极了,我喜欢她;Hernan,MSF巴布亚新几内亚项目主管,来自阿根廷,律师出身,极有经验;Nick,来自加拿大的后勤主管,本人其实是西班牙人,支持西班牙队,非常善良。下图是Nick自愿组织的看电影活动,为儿科病房的小朋友放动画片:
Tari TV-s

Tari的条件比莱城艰苦,但这里的生活也最有趣。因为没有电视和互联网,所以大家吃饭的时候只能侃大山。这顿饭我是主厨,做的是鸡肉炖蔬菜,外加米饭,得到大家一致好评。饭后的聊天有趣极了,我终生难忘。

项目主管Hernan是个非常诚实的人。他不像我采访过的很多NGO那样打官腔,而是经常跟我说真心话。一次聊天时我问他是否对PNG的前途有信心,他立刻回答:“没有,我对这个国家的未来很绝望。”我很纳闷,心想作为MSF的头儿,他怎么居然是个悲观主义者呢?他回答说:

这两者一点也不矛盾。以前我们从事战地救护的时候就一直有人质疑说我们不分政治立场地救所有人是不对的,这里面也许就有士兵被我们救活后回到战场继续杀人。这个可能性当然存在,但我觉得我们没有能力对这样的事情作出判断,但救活一个人却是一件实实在在的善事,这比他被救活后去干什么更重要。巴布亚新几内亚的情况也是一样,我知道这个国家没救了,但每救活一个伤者,或者给某个受到伤害的妇女提供一个倾诉的机会,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善事。”

这段话让我想了很多天。

总之吧,这个博客系列写到这里就结束了。关于这次巴布亚新几内亚之行的详细情况,我在本周出版的《三联生活周刊》上写了一篇1万多字的报道,有兴趣的读者可以买来看看(封面是唐骏)。

每日一歌:The Neville Brothers-《With God on Our Side》:

我一直说要写一个“十大嗓音怪异歌手”系列,这是第八名。这首歌选自嗓音怪异的黑人歌手Aaron Neville出过的最好的一张唱片,叫做《Yellow Moon》。此歌的原作者是Bob Dylan,歌词如下:

Oh my name it is nothin’
My age it means less
The country I come from
Is called the Midwest
I’s taught and brought up there
The laws to abide
And that land that I live in
Has God on its side.

Oh the history books tell it
They tell it so well
The cavalries charged
The Indians fell
The cavalries charged
The Indians died
Oh the country was young
With God on its side.

Oh the Spanish-American
War had its day
And the Civil War too
Was soon laid away
And the names of the heroes
I’s made to memorize
With guns in their hands
And God on their side.

Oh the First World War, boys
It closed out its fate
The reason for fighting
I never got straight
But I learned to accept it
Accept it with pride
For you don’t count the dead
When God’s on your side.

When the Second World War
Came to an end
We forgave the Germans
And we were friends
Though they murdered six million
In the ovens they fried
The Germans now too
Have God on their side.

I’ve learned to hate Russians
All through my whole life
If another war starts
It’s them we must fight
To hate them and fear them
To run and to hide
And accept it all bravely
With God on my side.

But now we got weapons
Of the chemical dust
If fire them we’re forced to
Then fire them we must
One push of the button
And a shot the world wide
And you never ask questions
When God’s on your side.

In a many dark hour
I’ve been thinkin’ about this
That Jesus Christ
Was betrayed by a kiss
But I can’t think for you
You’ll have to decide
Whether Judas Iscariot
Had God on his side.

So now as I’m leavin’
I’m weary as Hell
The confusion I’m feelin’
Ain’t no tongue can tell
The words fill my head
And fall to the floor
If God’s on our side
He’ll stop the next war

这首歌词值得大家认真学习体会。